7日,中国首份慰安妇受害事实调查报告全部公布完毕。调查结论认为,设立“慰安妇”是日本军方有组织的行为。此前,相当数量的日本政客曾公开在国际社会辩称“慰安妇的存在是个别日军的行为,而非军队组织行为”。
7日,中国原“慰安妇”受害事实调查委员会首先公布了部分日本战犯的口供。这些口供表明,二战期间,日军设立慰安所的城市包括:安徽巢县,江苏吴江,山西闻喜、霍县、阳曲,湖北当阳、宜昌、荆门,以及东三省的部分城市。
该调查委员会查明,部分档案中曾记载着被日军强征为“慰安妇”的338位中国妇女的姓名,她们在1944年4月至1945年8月,经日本军医体检合格后,被分别押送到日军在河南、山东、唐山、天津等地日军驻防部队充当性奴隶(即“慰安妇”)。
档案资料还显示,日本关东军曾接日军南方部队的报告,称曾在南京设立5处慰安所,在杭州设立1处慰安所,关押了29名“慰安妇”,有11名是中国妇女,其他为朝鲜和日本妇女。
调查委员会认为,军医体检、多处设所表明强征“慰安妇”是日本军队有组织的行为。(记者王一波)
京华时报 2007年07月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