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洲面积最大、最完整、且被幸存的“朝鲜慰安妇”实地指认的江苏省南京市白下区利济巷2号“慰安所”,在前不久的一场大火中,被烧得面目全非。
据记者了解,这一被历史界称为侵华日军随军慰安妇“活证据”的历史遗存建筑,在其是否具有文物保护地位和历史价值争论四年多时间后,终于没有躲过这场劫难。
记者近日来到利济巷2号实地采访。从火灾现场的痕迹可以想象到当时火势的猛烈,部分房顶和天花板已经坍塌,不少窗户玻璃烧熔变形,房间内横七竖八歪倒着支撑墙体以及楼梯、地板的烧残木料,整个建筑几乎只剩下几堵墙壳子。
“我十分震惊,也很惋惜。”南京师范大学历史系教授经盛鸿激动地对记者说,“我们为保护这处的十多幢慰安所遗址奔走呼吁了多年。”
据经盛鸿介绍,南京市由于是原日本中国派遣军总司令部所在地,经过考证的慰安所遗址曾经有40处之多,由于没有一处被纳入文保单位,加上城市建设和动迁,现在存留下来的不过四五处了,其中利济巷这座是规模最大的。
“这是日本侵华战争中摧残中朝妇女的最好物证,历史价值非同一般。”经盛鸿认为。
记者在南京市文物局采访时,该局副局长杨新华告诉记者:“发生火灾,我们也很无奈。就是到现在这个状况,能不被拆掉,也是文物局和媒体呼吁的结果。”
据了解,2004年利济巷的慰安所遗址曾被列入南京市白下区城市拆迁范围,在拆迁中,原居于此的老居民写信到南京市文物局,要求保护这处遗址。
2004年8月24日南京市文物局在白下区政府大楼举行了“南京利济巷历史遗迹”专家论证会,会后,拆迁行为得以暂停。“专家们一致认为该处遗址应当纳入文物保护单位,但一直到现在都没有说法。”受邀参加论证的经盛鸿说,主要原因是“政府部门意见不统一”,还有该地段处于商业开发黄金地段,掺杂了多方利益因素。
在南京市文物局文物管理处,记者在采访中也印证了这一说法。“专家们都是要求原地保护,土地、规划、房管等部门则认为顶多迁移保护,为此搁置下来了。”衣志强处长对此解释说。
据了解,在南京市2006年公布的第三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名单中,没有列入这些建筑遗迹名录,而在2007年公布的“民国建筑保护规划”名单中,也没有一处慰安所遗址列入。究其原因,主要是没有材料报送申请。而据衣志强透露,国家文物局和省文物局早就有文件转发了专家学者的意见,要求将利济巷2-18号等处慰安所遗址列入保护对象。记者提出看看相关文件,衣志强则推托“不方便,没有办法提供”。
另据记者了解,由于多年的争论,对保护慰安所遗址的问题,有关部门甚至一个“红头”文件都没有发过,很多都停留在口头认识上。“不是文物保护单位,房子的产权在房管部门,文物局没有办法过多干预。”衣志强说,“只有确定为文物保护单位后,才具有法律地位,有些建筑即使被公布为近现代、民国历史建筑,仍有多处被开发拆除,文物部门对此一筹莫展。”
据记者了解,在中国抗战时期遗址非常多,究竟什么样的遗址可以列入文物保护范围,目前没有一个统一规定。
采访中有人提出应该立法保护,但法律专家告诉记者,要不要专门立法保护抗战遗址,不能一概而论。许多抗战遗址,应该说都有社会公共意义,但程度不一样,是不是一定由政府出面保护,是个需要讨论的问题。如果用市场方式保护,不涉及到社会公共利益,按照民事法律操作就行了。如果由政府出面保护,倒是可以考虑用立法形式。(记者 丁国锋)
法制日报 2008年0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