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 年 9 月 29 日, 张香山先生所著《日中关系的管见与见证一一国交正常化 30 年的历程》一书 ( 日文版 ) 在日本出版发行, 该书第三章中的“关于放弃对日的战争赔偿要求的原委”中有如下内容:

“最近几年来, 中日两国所出现的所谓民间赔偿问题, 据我了解, 这不是中国引起的, 是日本的一部分活动家提出的。如何妥当地处理这个问题, 这是有关当局应该认真对待的。放弃赔偿是否包括民间的部分, 就我个人的看法来说, 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 从中央到地方各级政府, 都称‘人民政府’, 这说明我国政府是人民的政权, 又是代表人民的。所以我国中央政府放弃了对日本的赔偿要求, 理应也包括了放弃民间赔偿的要求”。

这段话包含着两个重要观点:一、国家放弃了赔偿就等于个人也放弃了赔偿, 中国战争受害者已没有个人向日本国家或是企业要求损害赔偿的权利。二、中日两国间的民间赔偿问题 ( 可以说也就是在日本法院进行的中国战争受害者要求谢罪和赔偿的诉讼 ) 并非是中国战争受害者根据自己的愿望或要求提出的, 是日本“一部分活动家”搞的。如若日本的法院接受了这两个观点中的任何一个, 目前在日本进行中的中国战争受害者诉讼都会以中国原告们的败诉告终。

近年中国战争受害者在日本进行的诉讼有 21 件, 其中 20 件正在地方法院或高等法院审 理中 ( 抓到日本的劳工幸存者诉讼 10 件 ,‘慰安妇’诉讼 5 件, 其中包括台湾‘慰安妇’1件, 余下 5 件是日军遗弃毒气弹受害者诉讼、细菌战受害者诉讼、 731 及南京屠杀受害者诉讼、李秀英损害名誉诉讼、平顶山屠杀受害者诉讼 ), 原告、被告及双方律师、支持这些诉 讼的市民团体都在为取得胜诉而竭尽全力。张先生的这一观点自然地引起了相关人士的关注。况且在该书著者介绍中还提到张香山先生现职为“中国国际交流协会顾问, 中日友好协会顾问”,过去的职务也罗列了许多, 增加了其发言的分量。

了解上述诉讼案情况的人, 对张先生的观点并不觉得陌生, 因为这正是被告(日本国家和加害企业)用以逃避罪责的部分观点。

我读过有关中日恢复邦交时的《联合声明》及《和平友好条约》, 也看了张先生及其他前辈写的那些中日恢复邦交谈判时的“秘史”,“中国政府宣布放弃战争赔偿的要求”是事实, 但无论是正式文件, 还是那些“秘史”中提到的毛泽东、周恩来的非正式讲话, 对于受害者个人要求谢罪赔偿的权利是从未提及的, 更不用说放弃了。张香山先生对这个问题的个人见解恐怕是根据不足。因为张香山先生的根据仅仅是这样一个逻辑推理:“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 从中央到地方各级政府, 都称‘人民政府 ', 这说明我国政府是人民的政权, 又是代表人民的。所以我国中央政府放弃了对日本的赔偿要求, 理应也包括了放弃民间赔偿的要求。”

这个逻辑推理是说不通的。社会主义国家也好, 非社会主义国家也好, 只要是民主国家, 公民就有用法律武器保护自身不受侵害的权利, 这并不是国家机器可以替代的。即使政府前 面不冠以“人民”, 由于当今世上许多国家都是由选民投票决定政权落入谁手, 从这个意义上说, 其政府行为可以某种程度地代表民意, 但并不等于因此就可以剥夺公民个人固有的权利, 尤其是保护自身不受侵害的权利。

2002年4月26日, 福冈地方法院对15名中国劳工提起的以日本国和三井矿山为被告的诉讼作出判决, 判决书在回顾了中日共同声明、友好条约等历史事实后指出:“关于中国国民固有的损害赔偿请求权是否依日中共同声明及日中和平条约, 被中国政府放弃了, 不得不说这在法律上也是存有疑义的。所以不能认为原告们的损害赔偿请求权根据日中共同声明及日中和平友好条约就直接被放弃了。”判决书接着指出:“即使可以考虑国家间就损害赔偿达成协议时, 基于该协议对国民采取某些措施, 从而国民不再能够直接向对方国家要求损害赔偿, 也不能因此就直接解释为在一切情况下国民个人都不能向对方国家就战争蒙受的损害要求赔偿, 所以被告公司的主张不能采用。”--这是该法庭的理智判断。 从1995年中国劳工在日本提起诉讼以来, 经过了艰苦而长期的法庭斗争, 终于在2001年7 月2日取得了刘连仁事件的胜诉判决, 东京地方法院判令日本政府赔偿刘连仁两千万日元。尽管日本国家不服判决, 上告到东京高等法院, 不久中国劳工在福冈又取得了对企业(三井矿山) 的胜诉。正当劳工们和中日两国的律师、支持这一诉讼的两国民众正在满怀信心, 为全面解决被抓到日本的四万劳工的谢罪、赔偿问题而积极努力时, 张香山先生却在日本给对方送去了攻击自己人的“炮弹”(这是借用一位中国友人的话) 。

二战强制劳动受害者要求谢罪和赔偿的诉讼不是中国人发明的, 战后在德国也发生了许 多如同今天在日本进行着的诉讼。尽管原告们不断败诉, 他们从没放弃斗争, 组织起了受害者团体, 甚至把官司打到美国, 在美国得到了犹太人团体、退役老兵团体等不同层面的支持, 加上德国国内的政治变化, 德国政府、企业和受害劳工组织三方终于坐到一起, 经过多次交涉, 在1999年12月达成共识,2000 年建立了二战劳工补偿基金, 对纳粹的所有强制劳动受害者进行补偿(包括东欧的受害者)。

1999年12月7日, 联邦德国总统约翰内斯?劳在强制劳动补偿基金总额达成一致意见的当天发表了如下的演说(译自石田勇治日译文):

“国家和企业表明了对曾经发生的不正当行为所产生的共同责任和道义责任。”

“我们都知道对于犯罪的牺牲者是无法用金钱进行真正补偿的, 知道施加在几百万男女 身上的痛苦是无法挽回的, 对于施加在他们身上的不正当行为的大小进行比较也是没有意义 的。奴隶劳动、强制劳动不仅仅意味着未支付正当的工资, 还意味着强行抓掳, 背井离乡,权利被剥夺、人的尊严被暴力蹂躏。那常常是有计划地进行的用劳动杀人。

对于当时失去生命的一切人来说, 这补偿太迟了, 对于那之后死去的人来说也是同样。

正因为如此, 今天生存者尽可能早地得到本日达成共同意见的人道性给付是重要的。我们知道对于许多人来说金钱并不重要, 他们谋求的是自己的痛苦作为痛苦被承认, 强加在自己身上的不法行为作为不法行为被认识。

我思念那些在德国统制下被迫从事奴隶劳动和强制劳动的人们, 以德国国民的名义请求他们的宽恕。我们不会忘记他们的痛苦。”

德国的强制劳动受害者夺回了他们的权利和尊严, 日本的强制劳动受害者也有同样的权 利夺回他们的权利和尊严。张香山先生也许不了解中国劳工、慰安妇等战争受害者诉讼在谋求什么, 看看德国的情况也许会有所启发。

我接触过二战期间被抓到日本的受害劳工, 他们中多数人虽然没有太深的文化, 却都是 有血有肉有感情的人。尽管过去了半个多世纪, 那突然被从亲人身边抓走, 被迫远离家乡, 远离祖国, 在寒冷饥饿中被残酷使役, 天天看着同伴们在身边一个个死去的经历, 他们一天也没能忘记。他们渴望着把加害者告上法庭, 把他们的罪行公诸于众。但实际上他们难以做到, 时至今日能作到的也只是少数。因为他们无法找到接受他们委托的日本律师。

宋军政, 现住顺义, 当年从山东被抓到日本北海道做劳工。一提起当年那段悲惨经历, 至今仍是满腔愤怒。他为了状告当年的加害者, 曾不顾家人的劝告, 不顾年老多病, 骑着一辆残疾人用的三轮车, 跑30公里来到北京, 在前们大街上寻找可能帮助他的律师事务所。

无奈之中还曾去过日本驻华使馆, 要直接同日方交涉。使馆前的武警拦住他, 他给年轻的武警战士讲述当年怎样被抓走, 怎样被奴役, 怎样死里逃生。年轻人听得落下泪来, 打电话请示上级怎么处理。今年夏天, 在酷暑中他又多次带上路上喝的水, 骑着那辆小破车, 进城来找我(不知在哪儿看到了我的名字), 让我帮他找律师, 却几次都因我外出不在单位而白跑, 弄得单位传达室的人都认识了这位老人, 被他的经历、他的执着感动, 帮他推车, 帮他同我联系。

当我在办公室见到这位满脸汗水, 远道而来的老人时, 当我听他讲述当年象牲口一样被 强行带到日本的北海道, 每天在监工的殴打中, 在严寒中饥肠辘辘、衣不遮体地劳动时, 心情怎么也不能平静。我介绍他去了方元律师事务所, 后来听说通过北海道的日本律师, 他在札幌地方法院向抓他的日本政府和强迫他进行奴隶劳动的企业提起了诉讼。2003年新年过后, 他要去日本出庭, 家属曾担心他的身体, 他却说“就是死也要去”。

这样的诉讼难道不是出自受害者半个世纪的愿望, 而是“日本的一部分活动家提出的”?张香山先生长久“做官”, 或许忘了庶民也有自己的感情、愿望、要求。

在上述张香山先生书中那几句话前面, 有这样的内容:“记得50年代初, 日本在北京举行贸易展览会, 会场外面挂着很大的太阳国旗, 引起一部分群众的强烈意见。后来, 向群众传达了毛主席和周总理同意挂日本国旗的意见后, 群众的反对意见就平息了。”这段话讲的一定是事实, 经过毛主席、周总理做工作, 人们理解了某些场合挂那面旗子的必要。然而人们看到那面旗子时产生的感情及心理波动并不会因毛主席、周总理的意见而变化。就在几天之前, 我乘公共汽车通过长安街, 看到路边的灯柱上对应地挂着中国和另一个国家的国旗, 这时车上一个青年人问旁边的同伴:“如果日本的元首来访问, 也会挂日本国旗吗”? 同伴说:“是的”。世上有那么多国家, 为什么会单独拿出日本来发问呢?但听到这样的问话, 任何一个中国人都不会奇怪。

不要以为国家邦交正常化了, 领导人讲了什么话了, 那些劳工、“慰安妇”们的痛苦(对于许多人来说, 那是直到今日还在持续的痛苦)、要从加害者那里讨回公道的愿望就都消失了。

山东劳工刘连仁不堪忍受折磨逃入北海道的山里, 在严寒中过了13年的野人生活。他于 1995 年在东京状告日本政府, 要求谢罪和赔偿。尽管他没能等到胜诉判决就离开了人世, 临去世前还嘱咐儿子一定要把官司打到底, 但他告诉儿子, 通过在日本打官司得到了那么多的日本朋友, 感到很欣慰。如果没有这持续了数年的诉讼, 他会带着对日本、日本人的仇恨走向另一个世界, 通过诉讼, 共同回顾和正视那段历史, 带来了中日两国民众真正的信赖和友好--呼吁东京高等法院对刘连仁事件继续作出公正判决的中日共同签名活动即将达到100万人。

友好是建立在相互信赖的基础之上的, 离开了信赖, 不可能有真正的友好。而信赖是靠心灵的交流创造出来的, 不是能够强加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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