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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正卿

    在崇明档案馆,我看到了一九五八年十一月审判汉奸金顺生的卷宗。一页页翻过去,当年的腥风血雨历历如现,使人透不过气来。

    汉奸的供述

    据自1938年6月起为日军效劳的金顺生交代,从那时至1940年7月竖河镇大烧杀发生,日军在崇明的沈家镇、庙港、南星镇、新安镇、永安镇、猛将庙、三光庙等地有过十多次“扫荡”。每次都杀人或烧房,他都充当随军翻译。1940年2月日军在竖河岸的新安镇多次“清剿”游击队未获,驻庙镇日军警备队“为全部消灭游击队,企图海陆空并进包围游击队,把小丰河新安镇踏为平地”,“后经商议,改用海陆包剿”,“由日警备队中队部拍电报请准上海日军警备司令部,派来警备队700人和兵舰,分三路包剿”,结果仅“中路抓到五六人,用刺刀刺死在沟里”。

    日军如此疯狂“扫荡”,并没有吓倒崇明人民。不久,米行镇游击队用地雷炸死炸伤了20余鬼子。这样,又据金顺生交代:“日军从上海开来上千警备队,由警备司令部参谋长张荣、大队长青海川、宣抚班长仓见、自治会长倪耀全和吾5人,会集在大通纱厂楼上,研究清乡包剿游击队一事,当天由鬼子参谋长、大队长作出如下决定:(一)沿公路50米之内所有玉米、芦粟全部清除。(二)游击队和自卫队的枪支弹药全部交到日军警备队,自卫队枪上烙火印。(三)迫使游击队全部投降。吾把决定翻给倪耀全听,倪通知马桥乡和一些伪乡长。”结果“有两个乡交了18支枪”,游击队又杀掉了两个伪保长”,“由于上项三条欲达不成,日军就转变为大包剿,大烧杀(终了谁决定吾不明)”。

    对于接下来的大烧杀,金顺生再交代,“大包剿阶段吾跟了警备队从北堡镇出发跑一圈又回到镇大公所,经过几条镇吾已忘掉”,而后“在姚春英宅烧房子,抓了他父亲和弟妇到黄姓宅头,把黄姓房屋和姚弟妇烧掉烧死,转后又烧了朱姓房屋,再到庙港烧了几个宅头”,“第二天早晨又到堡镇樊法祥宅上,由鬼子动手打死了樊的父亲,还刺死了两个学生,并把樊宅上的六七个人关在沟东草屋里,就点火烧屋,该几个人是否烧死,烧死多少,吾实在不明”,“在现场吾只负责传话”。至于“竖河镇大烧杀吾未参加,由厂(指大通纱厂)里李翻译去的”。

    尽管上述金顺生的交代支支吾吾,吞吞吐吐,如焚烧樊宅,1958年经调查核实共杀死烧死31人,他称“只有六七人”,“实在不明”,但把这次大烧杀罪恶阴谋的策划地点供出来了??堡镇大通纱厂楼上,据笔者调查,它即建国后的上海国棉36厂,原为南通状元张謇所建,厂公事楼皆砖石结构,是当年岛上最高大坚固建筑,后被日军占为据点;有关其他人员、目的、过程和他的帮凶嘴脸也都勾画出来了。

    同样留下供词的还有事前夜里召集伪警巡长开会布置、惨案中直接指挥100余名伪警配合的当年伪庙镇警察所长高增祥;事发时曾持枪胁迫、诱骗乡民到庙里“开会”的伪桥镇警所巡长浓谦培;大烧杀发生时曾带伪警封死庙门阻止乡民逃生的伪堡镇警所巡长钮超;曾为日军进镇带路并动手烧房的伪警所巡长杨宝生等。这些供词也都有口供人签字画押,并有口供的时间、地点,如1958年3月12日县公安局看守所等,以及代笔人薛流芳等签名盖印。看着这些供词,真不禁令人怒从中来。

    受害人证言:控诉日军血腥暴行

    接着读的是若干份证词,读着读着又使人分外悲愤。这是受害人或亲眼目睹的见证人说或写的。其中一份为堡镇供销社员工施友才于1957年10月24日口述笔录。他当年在伪堡镇自治会人员周文才家做杂工,大烧杀时曾被抓。他说:“1940年农历六月廿六日上午8点左右……(由笔者略去,下同)东洋人指定竖河镇有游击队……由市梢包围戒严,刺刀装在枪上,强迫商民到庙场上开会(城隍庙),于是商民统统被揽到庙里。日军队长新俊说,今天要交出游击队,要么统统刺啦刺啦的……当时30多人,有良民证放出来,其余关在里面,后来有良民证也不放。东洋人用刺刀刺,人关在里面就烧房子,并开机关枪扫,当时哭声震天,共被日寇杀死100人左右。”“同天又将镇上房子烧光,第二天又来复烧。”“我在堡镇伪自治会关了两天,又被日本人带到民本中学做杂工23天,后来东洋人走了,才由校长保下来。”

    另一份证词是由被害人孙冠军、孙应谷二人于1958年6月7日同做的。这一年二人一为74岁,一为52岁,都住在当年的崇明海桥乡11社,一为新海桥口药业小组组员,一为新海桥联合诊所医生。证言口述以孙冠军为主,原来在竖河镇广福堂药房做帮工。他说:“在18年前即1940年农历六月廿六日上午散市时,先有阿张(即伪警巡长张希礼)通知各商家和乡下上镇的人到庙里听大队长演说,各店家去一人,共计到庙内有200人(镇上人除已跑脱外,其余都被叫去的),10点钟样子,东洋人来了一个队长,骑马挎腰刀,把马牵在庙旗杆上……进庙后坐在桌子旁问我俚:今天在这里的商界多,还是乡下老百姓多?在这里的有否游击队?有,话(说)出来。我们大家答:这里没有游击队。接着,东洋人又话,有良民证的出去,无良证的留下。这样有良民证的放出去……后来有家人送来良民证的也不准放……先把乡下老百姓四五十人拉到庙场上用机枪扫射全部杀死,后又放火烧侧厢房,这时东洋人又进朝南屋内,向我俚商民话,如再勿话出来,也要死的。结果用刺刀刺得像东老蛸蛸(崇明方言意伤痕累累)。我躲在死人堆里,被东洋人翻来覆去刺了四刀,腿上两刀,后背两刀。这时镇上也在烧,浓烟四起。有几个未死的从封墙上爬出去,一共爬出二三十人,我也跟着爬,逃出跑了一里路到李家宅跑不动了。一同出来的,有李国祥父子,李已死,儿子仍在丰河镇。还有施惠如,开南货店的,现还在竖河镇。”

    接着是笔录人与证人对话,证人先后答:“一共死了七八十人,100人勿满。伤的有30人样子,从封墙上跳出去的,一共死伤100多人。”“东洋人讲话有翻译的,有两个,一个勿长勿短,卅多岁。”“烧镇在烧庙那天也烧的,烧脱一半样子。”“第二天东洋人从西面来又烧镇,除东市梢剩三个宅,加西市梢、季成功宅未烧脱,全镇全部烧光……烧掉多少屋不清楚,当时竖河镇和庙镇筑围差不多,房子无其数,大多数都烧光了,镇外落乡也烧脱好几个宅。”“被杀死的人,我记得从东市梢起,施考郎、谭益清、布庄沈老头子、宋惠民、施维成、毛运郎、毛早郎、毛谷郎(有达子开水店)、张振龙的父亲等。”“被烧脱房子的从东市梢起,施江考大宅、梅其郎大宅、沈炳之、龚谷郎、龚石浦酒店、黄达先、张振龙酒店、吴炳华茶馆、吴龙兴、吴永昌酒店、赵三郎宅等都是大宅子。河西,施进郎、施利祥、毛幸郎、毛明郎、万寿堂药号、张小和尚茶馆……等大宅子和沿街全部店面屋。”证言写明:“以上笔录经读给我们听无讹。”证言陈述人二人分别盖印。调查访问人施圣德、陶慕云也盖印署名。

    另外,据当年的崇明县公安局负责案件调查的施圣德于1958年7月30日亲笔所书报告称,1940年农历六月廿六日清晨,日军在从出城到竖河镇、丰河镇一带烧杀途中,在二竖河的汽车桥、天妃宫庙、天仙河泥井、新河镇、日兴镇等处也滥施烧杀,据查证这些地方被烧掉的宅子近120个,计房1115间。刀杀枪杀烧死的有46人,包括过路妇女1人,捕鱼的3人,小生意贩运的4人,老妇人1人,5岁小女孩1人,还有当年不计入基本群众的男女地主5人,伪保长1人。日军连5岁小女孩也不放过,可见其凶残暴戾之极。

    铁证如山不容抵赖

    日军在崇明制造的这一大烧杀惨案,当时通过难民之口传到了上海,遭到舆论的强烈谴责。上海“孤岛”里的《申报》于1940年8月6日至8日连续以“日军大屠杀,崇明遭劫难”为题,对当地“周围数十里,已成一片焦土,全县精华,悉遭焚如”,“该岛平民男子百余人在镇城隍庙被惨杀。据称,日兵召此等男子至庙,佯言聚会,而由日兵队长演说,不意彼等抵庙,即遭屠戮”,“又据其他难民称,另有数批平民,亦遭惨杀,被困屋内,葬身火窟者,更无论矣”。

    1957年起,崇明县人民政府在全县人民的强烈要求下,对金顺生等参与大烧杀惨案的一批汉奸罪犯实施通缉逮捕,并于1959年1月25日在原竖河镇(后并入新河镇)的庙前广场上召开了公判大会,当即判处金顺生等死刑并立即执行。会场上顿时哭声一片,人们纷纷泣告被难亲人。我们在找到这一旧档后,于十年前纪念抗日战争胜利50周年出版的有关书籍上,也公布了部分原件。

    现在日本右翼竭力抵赖日本战争罪行,而崇明“六?二六”大烧杀调查审判案就是日军罪行的铁证之一。

    (本文写作资料感谢崇明县档案馆和上海市档案馆同志协助)

    

    日军在烧成废墟的崇明乡镇搜索

    案卷中的调查访问笔录和预审记录

    一九四○年八月六日、七日上海《申报》揭露日军在崇明的残暴行径

    踏在市郊废墟上的日本侵略者

    凶神恶煞的侵略者

    倒在日军刺刀下的死难同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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