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冈基金管理委员会在京举行媒体恳谈会
针对最近社会上对于“花冈和平基金”甚至对中国红十字会的质疑,“花冈基金花冈基金管理委员会”于11月17日在北京举行媒体恳谈会,花冈基金管理委员会委员长田中宏教授,委员内田雅敏律师、旅日华侨林伯耀等出席会议介绍了情况并回答了媒体朋友的提问,中国红十字会的代表列席了恳谈会,下面内容为恳谈会要点:
1、花冈基金管理委员会自成立以来开展了哪些工作和活动?
花冈基金成立十多年来,花冈基金管理委员会依照和解条款中“从中日友好的观点出发,对受难者进行慰灵、追悼及他们的遗属自立、身体的照顾和孩子们的学习等所需子进行补充”的主旨,主要从三个方面使用了基金。第一,向寻找到的受难者及其遗属发放基金;第二,举办慰灵、追悼活动;第三,向寻找到的受难者及其遗属发放奖学援助金,并开展多期培训活动。
这些年,举办或参加了在中国国内和日本的祭奠活动,以及会议、展览,出版书籍等。比如每年6月30日到日本参加祭奠活动;在天津纪念馆举行纪念活动,在南京大屠杀纪念馆举办画展等。
2、花冈基金管理委员会人员组成是怎么样的?
根据和解条款的规定,花冈受难者联谊会于2000年12月选出了花冈和平友好基金管理委员会委员长在内的6名委员。花冈基金管理委员会委员长为田中宏教授,委员是:日本律师新美隆(现为内田雅敏律师)、旅日华侨林伯耀、花冈劳工幸存者李绍海(现为遗属周长明)、花冈劳工遗属王红、中国红十字会代表。
3、中国红十字会在花冈基金管理方面的作用?
上世纪五、六十年代,在送还死难中国劳工遗骨的运动中,中国红十字会就曾作为中国政府的助手,参与了死难劳工遗骨的接受工作。1954年,中国红十字会李德全会长第一次以红十字会会长身份访问日本,就是参加劳工祭奠活动。因此,花冈诉讼案中国原告们希望中国红十字会参加花冈诉讼的和解工作。
十几年来,中国红十字会给予花冈基金管理委员会大力支持和积极的帮助,协助寻找到520名花冈受难者,并协助办理信托金、奖学援助金的发放,协助组织安排花冈人员赴日本参加祭奠活动,以及在国内举办各种纪念活动,做了大量积极有效的工作,没有红会的支持帮助,我们很难开展寻找受难者的工作。这些年来,我们和红会合作的很好,我们很感谢他们为我们所做的一切。同时,很希望媒体能够实事实求是的从正面的角度报道红会在推进这项工作中做了很多好事做出了积极贡献。
在资金管理方面,中国红十字会作为基金管理委员会的成员接收花冈基金的信托管理这笔资金,但无权使用这笔资金。资金的使用是由管理委员会根据工作任务和需求提出,按照红十字会相关财务管理制度进行审核批准后支出。在资金的管理上,红总会根据国家的有关财务制度和花冈基金管理委员会的决定,对花冈基金进行严格规范的管理,并接受相关部门的年度审计。前一段媒体报道所谓红会乱用这笔资金的报道完全与事实不符。在此我要特别澄清这一事实,以正视听。
4、花冈基金的分配及使用,是由谁决定?
和解条款规定,花冈基金成立后,要成立基金的管理组织----花冈基金管理委员会。所以,花冈基金管理委员会是花冈基金主要管理机构。
花冈基金管理委员会依照和解条款中列举的基金内容,即:资助慰灵活动、支付信托金、培养教育受难者的子女,开展相关的工作。
5、花冈受难者联谊会发挥什么作用?
花冈受难者联谊会是由花冈劳工幸存者和遗属组成的机构。和解成立前,为花冈中国原告们的主要后援单位。和解成立后,花冈基金管理委员会在做出重大决策前,都征求花冈受难者联谊会的意见。
6、花冈基金剩余款将如何使用?
2010年花冈受难者联谊会干事会曾针对信托金今后的使用问题,展开过讨论。与会人员指出,建立劳工纪念馆是原告、受难者和遗属的共同心愿,一定要留有一定数额的资金修建劳工纪念馆;另外,现在只找到520名花冈受难者,其余的还有待于今后的工作。为此,一定还要留一部分资金作为尚未找到的受难者的信托金和奖学援助金。具体如何使用,还要基金管理委员会与花冈受难者联谊会进行商议确定。关于剩余的这笔资金是否向社会公布何时向社会公布是由管理委员会来决定,而不是红十字会来决定。我们将经过管理委员会的讨论适时向社会进行公布。
7、花冈受难者联谊会是否还要继续向日本政府追究责任?
花冈和解,只是花冈受难者对日索赔的第一步,只是对日本企业的索赔结果。对日本政府的索赔,花冈幸存者及遗属们没放弃,大家都强烈要求对日本政府进行索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