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9月16日,是平顶山惨案72周年纪念日,现在仍居抚顺的惨案幸存者莫德胜、杨宝山都已年逾八旬,年老多病,身体虚弱,他们对笔者说:现在最大的心愿就是能够亲眼看到为平顶山殉难同
胞讨回公道的那一天。
    一、平顶山惨案及相关问题
    1932年9月16日,日本军队在抚顺平顶山制造了一次集体屠杀手无寸铁的无辜平民3000余人的大惨案,在人类历史上写下了最为野蛮、最为残暴的一页。
   (一)抗日自卫军进攻抚顺
    1931年9?18事变后,日本军队陆续侵占了中国东三省的大部分地区,而伴随着日本军队侵入地域的扩大是中国民众此起彼伏的反侵略斗争。1932年9月,抚顺东部山区抗日自卫军李春润部决定光复抚顺,为的是在9?18一周年之际向世人表明:中国人决不甘心被日本奴役,要反抗,要斗争。
    9月15日晚上,李春润所属的第十一路军(大刀队)在司令梁锡福的率领下冲入抚顺老虎台地区,打死5名日本人,打伤了6名日本人,烧毁了老虎台采炭所、杨柏堡采炭所的一些采煤设施。后因日本军队火力太猛,大刀队被迫撤出抚顺市区,大刀队队员被日军打死并遗尸抚顺市街的有29人①。
    (二)日本军队策划大屠杀
     9月16日早晨,日本驻抚顺的守备队长川上精一、县公署参事官山下满男、宪兵队长小川一郎和抚顺县公署外事秘书、县长翻译于庆级集中在宪兵队会议室召开紧急会议。川上精一说:“大刀匪攻矿区,平顶山周围那几个屯子的老百姓是知道的,但并未报告,所以肯定他们是通匪的,要把他们全部烧光、杀光”。紧接着,上午8点左右又在抚顺炭矿会议室召开了第二次会议,参加者除以上4人外,还有警察署长前田信二、炭矿长久保孚和伪满抚顺县长夏宜、警务所长佟世勋等人。会上,川上精一强硬地提出:要把平顶山周围的几个屯子烧光、杀光。当有人提出大屠杀会造成人心惶惶、影响出炭任务时,川上精一威胁说:“谁不同意,今后如果再发生类似昨晚那样的事件,就由谁来负责”②,其他人都不敢再说什么。川上精一决定屠杀由守备队和宪兵队执行,屠杀场地确定在平顶山东山坡,要把全部居民集中到这里用机枪扫射,同时把他们的房屋和财物都烧光。
   (三)平顶山下血流成河
    平顶山是一处炭矿工人集中居住的集镇,有钟表铺、当铺、饭馆、卖铺、理发馆等十多家商户,是一处比较繁华的地区。9月16日中午,日本200多名军警乘坐几辆卡车到达平顶山。他们先是哄骗,后又强逼,不分男女老幼,把3000百姓统统赶到了平顶山东侧空地。四挺机枪同时扫射,一场惨绝人寰的大屠杀开始了。爬起来跑出人群的,也被周边的日本军人用手枪、战刀、刺刀击倒。之后,日本军兵发现下面的人有的没死,又用刺刀扎了一遍,使绝大多数平民死于非命,逃出来的人很少。天近黄昏,下起小雨,雨水带着血水将大地染成一片红色。平顶山镇800多间房屋也全被烧光。
日本军队将平顶山杀光、烧光后,继续实施大屠杀计划,登车前往距平顶山五华里的千金堡,千金堡居民看到平顶山火光四起,听到屠杀枪声,大部分逃跑出去,没跑的多是一些老人。日本军队进入千金堡,见到百姓就开枪,无辜平民几十人死于日军刀枪之下。千金堡300多户人家,一千多间房屋全部被日军烧毁。
   (四)斩尽杀绝、妇孺难逃
    1971年抚顺市修建平顶山遗骨馆时,在挖掘面积为长80米,宽6米的骨池中,白骨压着白骨,光头骨就有800多个,惨不忍睹。一个突出的特点就是妇女多、孩子多,一家一户的多,大人压住孩子的多。出土的遗物有孩子们带的小镯子、珠粒链子、小铜铃铛、铸有“麒麟送子”、“长命百岁”、“五子登科”字样的铜线锁和上学用的铅笔、角尺等等,有妇女们带的镯子,别头的疙瘩针、发卡,做针线活用的顶针、剪子、锥子等等。因为9月15日是中国传统的中秋节(农历8月15日),遗址出土了月饼、葡萄、榛子、花生、桃子等节日食品,还出土了碗、盆等炊具和高粱米饭、窝窝头、大饼子等等。遗址中还出土了工厂的出入证和刻有宁延武、宁延有、徐万春、惠叔文字样的手戳等物品。从遗骨的伤痕上可以认定,日本军队在屠杀现场使用了机枪、步枪、手枪、刺刀、战刀等武器,其中手枪就有三种型号的弹痕。
   (五)掩盖罪行、封锁事实真相
    大屠杀之后,日本军队为掩盖罪行,在蒙难者的尸体上烧上汽油进行焚烧,然后用炸药崩山,掩埋被害者遗骨。遗址出土了一些汽油桶和打眼放炮用的钎子、锤子等物品。当时被日军派去打眼放炮的工人韩凯、傅少孟在1972年都留下了回忆材料③。
    日本方面也知道大规模集体屠杀无辜平民,违反国际公法,罪行非常严重,所以极力封锁事实真相,把平顶山附近圈起来栽些树做伪装,禁止人们进入。对敢言及惨案者给予重惩。伪满州国民政部有一雇员叫张志诚,其母为满族黄带子,与伪满大臣熙洽、司令官吉兴有亲戚,平顶山惨案发生十几天后,张志诚在伪满民政部行政科走廊里悄声与几位同事说了:“千金寨的杨柏堡、万达屋一带,满洲人(中国人)叫日本守备队打死好几千”的话,被日本宪兵队带走,10多天后由家属领回尸首④。在这段恐布的日子里,抚顺人谁也不敢提起平顶山,跑到外地的谁也不敢说自己是抚顺人。
   (六)人人自危、街市混乱
    大屠杀之后的抚顺,人人自危,紧张万分,人们投亲靠友,四散奔逃,炭矿及各工厂处于半停产状态,地里的庄稼也无人管。日本方面为了稳定人心,恢复生产,贴出了安民布告,称:“日本皇军在不得已的情况下,已予必要的惩处,惩处的范围只限于平顶山一个区域,现在已由日满双方同军警分面联络妥善,绝对保护居民安全”⑤。同时,炭矿发放了抚恤金,⑴尚有遗属者,每位死者给5元;⑵幸存的成年人每位给10元,小孩每位20元,孤儿30元;⑶被烧瓦房每间20元,草房、臭油房每间10元。1933年由伪抚顺县公署出版的《抚顺县势一览》一书中的《赈灾概况》部分,很隐讳地提到了平顶山惨案,其记:“惟系于元年(大同元年1932年)九月间,大刀会匪突入境内,前后焚毁大东洲、小东洲、东萨尔浒、粟家沟、平顶山、新杨柏堡、千金堡等村,瓦舍茅房,急化残灰,圃园蔬禾多成焦土,死者枕藉沟中,逃者呼号路上,人踪灭迹,鸟影绝空,无辜黎庶顿成乞丐之流,遍野哀鸿皆鸣失群之苦。此次赈灾金额为59700元,其中伪省公署出资34700元,炭矿出资25000元”。
   (七)媒体披露消息、惨案震惊世界
公开披露平顶山惨案最早的报纸是《上海新闻报》,时间是1932年11月15日,该报以《抚顺村民悉数被屠》为题,称:“抚顺千金堡、栗子沟、平顶山三村人民三千余,悉被日军屠杀。其屠法是先令人民齐集平顶山西南沟内,谎称演说,三百日兵即包围,架机枪扫射,逃出者百三十余,未死者四十余,村民尸体悉被焚毁。8天之后,《上海新闻报》又发了《义勇军电国联》的电文,其中有“披露日军残暴,屠戮无辜民众三千,渴望国联权威,制裁此等人类中之蠢贼”之句。《大公报》1932年11月26日报道三条与平顶山惨案有关的消息。第一条(东京24日路透社电)日外部发言人坚决否认平顶山惨案;第二条(伦敦25日路透社电)今晨英国各报纸,均以显要位置登载中国使者所发表关于日人在千金堡、栗子沟、平顶山3处屠杀华人之消息;第三条报道的是东北外文研究委员会委员王卓然23日致罗处长的电报,详细陈述了派员实地调查平顶山惨案的情况。《上海新闻报》11月27日也做了这方面的报道。对此,日本政府照会中国政府,认为在上海报纸所载平顶山惨案的消息,损害皇军名誉,要求取谛。11月28日,日本关东军司令武藤信义在致外务大臣内田康哉的电报中编造了一套谎言:“9月15日夜,约2000兵匪及非良民袭击抚顺市郊,在各处放火,袭击我独立守备队,这些兵匪及不良民,以千金堡、栗家沟为根据地。井上中尉率一小队16日午后1小时到千金堡,搜查村庄时,反遭匪贼射击。我军用迫击炮自卫迎战。交战约30分钟后,扫荡村庄结束。村落在交战中失火,大半烧毁。另外,匪贼及不良民350人死去。并非像中国方面的夸大宣传中对多数无辜居民的残暴行为,不过是我军的自卫行动而已”。
    中国国民政府外交部12月6日照会日驻华大使,不仅对来照驳复,并提出严重抗议,其中提到:兹日军又在抚顺附近平顶山等村,肆意屠杀中国农民至二千七百余人之多,虽妇孺不免,实属人类历史上所罕见之事,不独中国人民愤怒已极,举世人民亦莫不为之震骇。《申报》12月8日对此做了报道。
    1932年11月,第69届国联大会召开,中国国民政府外交部长顾维均于11月24日和12月6日两次将平顶山惨案提交大会,要求国联组织人员进行调查。而日本驻国联大使松岗洋右却对此极力否认。
     在12月6日国际大会上,中国代表颜惠庆发表演说,证实抚顺男女儿童2700余人横遭屠戮之事,并引用了一美国记者亲自到抚顺调查的材料为证,世界舆论痛责日本。
    颜惠庆提到的人叫爱德华?汉特,是美国国际新闻社记者。1932年11月下旬,汉特化装成神父模样,进入了“禁止各国侨民前往”的屠杀现场。他站在平顶山上,看到的“触目均是”被血染红的衣服粹片和隆起的新土。他还到栗子沟、千金堡做了调查,得出结论为:“抚顺三千人之大屠杀,男女老少,无所幸免,乃系确凿事实”。1932年12月22日《申报》以《日军在抚顺屠杀惨状,美记者汉特氏前往调查,三千村民无一幸免,遭难村落悉成灰烬,第三者之忠实报告,日军采取报复手段》为题,发表了汉特调查报告的全文。
事实上,汉特离开抚顺后,日本方面便获知汉特的记者身份,据于庆级供认,川上精一对他们说:“事件现场的情况让一个美国记者拍照了,他现在住在沈阳大和旅馆。这些照片如果发表出去,将引起国际问题,所以想用钱把照片买回”,川上要伪抚顺县政府出资5万元,收买美驻沈阳领事和汉特,要他们不要说发生了平顶山事件,没有成功,川上又计划派人暗杀汉特,也没有达到目的。媒体披露平顶山惨案真相后,日本成为千夫所指之国。
   (八)谁是大屠杀的最高决策者
    日本关东军独立步兵第二大队第二中队长川上精一大尉是屠杀平顶山平民计划的实施者,这是没有问题的。那么,川上精一是否是在执行日本军部或关东军司令部的命令,或者是大屠杀计划得到了日本军部或关东军司令部的批准,这是一个很复杂的问题。日本方面在大屠杀后千方百计掩盖罪行,推卸罪责,编造谎言,否认事实真相。关东军司令官武藤信义甚至把责任全部推给了小队长井上中尉,并将放火烧毁集镇、村落说成“村落在交战中失火”,把有计划屠杀平民说成是“匪贼及不良民350人死去”。这份伪造事实的报告是在告诉世人,平顶山大屠杀是日本军队的一个小队长在中队长不在的情况下独断专行所造成的。不仅日本军部、关东军、守备队第二大队对大屠杀不知道,就连在抚顺驻守的第二大队第二中队长川上精一也不知道。1988年,川上精一的女婿田边敏雄在《追踪平顶山事件》一书中甚至得出了1932年9月16日川上精一外出“讨伐”抗日民众,没有下达平顶山大屠杀命令的结论。
    川上精一身在抚顺并具体指挥了大屠杀,这已被多种资料所证实,是一个不争的事实。关键问题川上精一是否是大屠杀的最高决策者。中国有“丢卒保车”、“丢车保帅”的成语,如果井上是卒,川上是车的话,保的就是日本军部、关东军这个帅。有以下几点值得注意:
    一、军队屠杀平民是犯罪,在占领区大规模屠杀平民更是严重犯罪,这样大的问题,川上精一不得到命令,他敢“独断专行”吗?服从上级命令,在日本军队中得到了特殊的贯彻,“下级服从上级,就是服从天皇”,川上执行的是谁的命令?
    二、动用驻守抚顺的全部军队把平顶山及周边几个村子的百姓杀光、房屋烧光,这样大的军事行动,川上精一能和他的上级没有联系吗?川上精一和守备二大队、关东军司令部在往来电话、电报中都说了什么?现在不得而知。但从9月15日晚抗日自卫军进攻抚顺到9月16日下午大屠杀结束,川上精一和他的上级肯定是联系不断的。抚顺是一个重要的城市,抚顺的军事行动也是关东军整个军事布防一个重要的点,关东军怎么可能不对抚顺的守备二中队做出指示呢?在辽宁省档案馆《满族秘档》中查到的1932年9月16日电报有:抚顺站长致满铁总务部庶务课长电,李石寨站长致满铁总务部长电,抚顺站长致奉天事务所长、铁道部长电,商务部庶务课致调查课长电,抚顺炭矿庶务课长致满铁调查课长电,伪县长夏宜致伪奉天省长电等等,电报内容大都是抗日自卫军进攻抚顺的情况报告,却没有查到一封军方的电文。这是否可以认为大屠杀是日本军方在秘密状态下进行的组织周密的行动。
    三、1932年9月15日、16日,辽宁各地抗日武装活动频繁,没有关东军司令部情报方面的支持和整个局面上的配合,川上精一不敢冒然带领守备二中队全部人员到远离市中心四、五公里以外的平顶山、千金堡去杀光、烧光。当时进入抚顺市区的道路较多,东由搭连、龙凤,西由李石寨,北由会元堡都可进入抚顺市中心。没有整体军事布防,就不能解释这样的军事行动。
    四、据惨案幸存者和千金堡逃难者回忆,在9月16日中午曾有飞机在平顶山上空飞过,美国记者汉特在千金堡村调查时,更有居民谈到屠杀当时日本飞机在千金堡村“头上抛投炸弹”。这是否可以解释为是关东军整个军事活动的一部分?川上精一无权调动飞机。
    五、日本军队在平顶山屠杀了中国平民三千人,罪恶滔天、罪责难逃。从另一个角度上看,大屠杀也给日本方面带来了严重后果。第一,几乎把抚顺变成一座死城,百姓争先逃难,生产严重受损;第二,媒体报道后,世界震惊,各国纷纷遣责日本的野蛮行径;第三,惊动国联,使日本外交等方面陷入极其被动的境地。大屠杀如果真是川上精一或井上清一“独断专行”所为,他们应当受到日本军部的制裁。可事实上,日本军部对川上和井上却一直持重用的态度。川上于1933年3月调离抚顺后升任少佐,1937年升任101师团中佐大队长,1941年升任大佐联队长。1946年6月因被追究平顶山一案而在家中服用氢酸钾铝自杀身亡。井上于1932年11月调到奉天第二大队,大队部授予井上五级金鹰奖章。1935年被调回国担任陆军军官学校区队长,日本战败时已升任中佐。1969年病死。
大屠杀的最高决策者应当是井上清一的上级,也应当是川上精一的上级。
    (九)光复后东北行辕军事法庭审判战犯
     1946年5月27日,国民党政府前军委会东北策反区辽宁省抚顺组组长郝蕉影呈请缉捕平顶山惨案战犯满多野、山下满男等人,开始了光复后缉捕、审判平顶山惨案战犯的工作。
    1946年11月28日《中苏日报》以《明日续审战犯,受害者可作证》为题报道:“东北行辕审判战犯军事法庭定于明(29日)公审战犯久保孚”。1946年12月4日《中苏日报》以《十四年前惨案平顶山事件,各主犯提起公诉,东北行辕军事法庭将审理》为题,报道了审判情况。至1947年夏,东北行辕军事法庭先后缉捕11人,他们是久保孚、山下满男、金山弓雄、满多野仁平、西山茂作、藤泽未吉、坂本春吉、广田繁、有濑负雄、加藤作三郎、久米庚子,同时,对惨案主犯川上精一、小川一郎、井上清一进行追逃,对与此案有关联的日本关东军司令官武藤信义、参谋长桥本虎之助、参谋板桓征四郎、参谋石原莞尔,守备队第二大队队长岛本正一进行调查、追究。1946年6月12日,联合国东京战犯审判法庭对躲在一个渔村的川上精一执行逮捕,川上精一服毒自杀身亡。
    1947年7月27日《中苏日报》报道了有关情况:“该庭为明了惨案真相,除发动人民提供有力证据以控诉外,并于昨(26)下午派审判官王天相、书记官白永勤等赴平顶山一带调查,将发掘二千多受害者之遗骨,并询问当时幸免受害人氏。又该庭岳庭长很重视此案,亦将于明日(28)前往实地调查”。据当时任国民党政府抚顺警察局长王新琦回忆,东北行辕军事法庭庭长岳成安到抚顺住了二天,找证人了解了情况,又在现场进行了挖掘,在一平方米的地方挖出11个大小头骨,照片刊登在8月4日《中苏日报》上⑦。
    1948年1月5日,东北行辕军事法庭对久保孚等进行了判决,现将判决书主要内容摘录如下:起诉理由:九月十六日,由日本守备队、防备队及宪兵、警察等,将平顶山居民约二千八百余人进行屠杀,并将全村焚毁等情,经本庭讯据,被告久保孚等,均各供认不讳(见卷十三、卷六、卷十一、卷八,讯问被告各笔录)。核与证人桑木作藏、井口义雄、江崎伊三、大山辰二等之供述见卷第十三第十一页、第二十四页、第二十八页)及证人关景祯、洪振儒、王永深、黄海山、张常化、白香九、刘氏等三十二人之结证,均相吻合,并经本庭派员于本年7月29日赴肇事地点实施勘查,则见所谓平顶山工人住宅均已荡然无存,发掘掩埋尸体地点仅掘数丈即发现尸骨三百余具,刀剑弹痕,尤可辨认,并有煤油桶及烧焦未腐之木材等,甚多。有本庭拍摄之照片在卷可稽(见卷十三之一零六至一六二页)。关于被告等当年实施屠杀情形,并经当时负伤未死,由现场逃出之证人关景祯、夏廷泽、程吉祥、王永珍、潘喜贵等历历供明,如亲会证人白香九、夏廷泽、程吉祥、李连贵、王永珍、杨占有、杨宝山、张李氏等且均负有刺刀及枪弹之伤痕,也经医师王粹然鉴定属实有填具之验断书在卷可凭。是于21年9月16日守备队、防备队、宪兵、警察等共同将平顶山居民实施集体屠杀之事实已昭然若揭,无可掩饰,参加此事件之(1)被告久保孚,于民国21年充当抚顺炭矿次长,于同年9月矿长伍堂卓雄前往鞍山出差之际,被告自认以次长身份代理矿长职务,所有该矿一切行政归其负责。并供证16日午后1时,防备队确曾参与守备队等将平顶山居民进行屠杀(见卷三第六、七页)。核与证人桑本作藏之供述:我只知道守备队之时有一个中队的防备队或少数的警察及宪兵(见卷十三第十一页);证人井口义雄之供述:不是防备队员就没有枪,我听说有枪的全去了(见卷第十三第二十四页);江崎伊三之供述:我听说防备队全去了等话(见卷十三第二八页)均相符合。虽被告以(甲)防备队悉由防备队长大桥懒三担当指挥监督,与被告无关;(乙)实际这件事情是发生了以后我才知道的,在事情发生以前,我根本一点也不知道,不过我听说那是井上小队长办的等语为卸责之辩解。经查关于(甲)项,本庭讯据被告久米庚子时曾据供称:因为经费的关系,矿长是有指挥监督之权;被告满多野仁平供称:我们编成防备队是久保孚命令;被告加藤作三郎供称:防备队之组成和军队相同,大队、中队、小队,炭矿长久保孚为总指挥(见卷三第四三页)。证人桑本作藏供称:防备队长在矿长的指挥监督之下,监督所属队员云云。查被告久米庚子、满多野仁平、藤泽未吉均兼充防备队员、队长等职,被告加藤作三郎及证人桑本作藏等又均系该矿之重要职员,是其所供久保孚有指挥监督之防备队之事实当无疑义,被告久保孚自难卸却指挥监督造成惨案之责任。关于(乙)项,被告对于在平顶山屠杀居民之事实虽诿称“不知”并云此项事件系以井上小队长为中心等,但据被告久米庚子供称:守备队不能直接调用防备队,因为防备队是炭矿的职员,必须经过炭矿长的认可(见卷八第七页);据被告满多野仁平供称:在那时候,我未正式参加平顶山惨案,但我以抚顺炭矿长久保孚之命令,拿着大枪上刺刀,携带子弹六十粒,在距平顶山二里之地搭连坑防卫参加啦(见卷第三第二五页);又称:我们编防备队是久保孚命令,平顶山惨案实在是他首犯(见卷三第三四页)。复据由现场逃出之证人吴景?称“于枪杀之后,被告久保孚身着灰色西服,手持手杖与另日人三名亦均着用便服,同乘该矿矿长专用黑色小轿车莅临现场,下车后,与逃犯川上、井上、小川等交谈,并用手指挥等语核与证人办被告等称:被告久保孚确惯穿灰色西服,手拿手杖,乘用该矿矿长之黑色专用小汽车等语均属相合。是被告久保孚于惨案发生之际,曾经莅临现场已不能谓为无据,参以被告所供:在9月15日夜晚,我曾由炭矿至守备队约五百米的中间来回打听消息。各节尤是证被告对于屠杀平顶山居民事件,事前计划指挥,事后到场监督确属实在,应与川上、小川等共负集体屠杀平顶山居民及纵火之责任。(2)被告山下满男,于审理中对于前开事实一概坚决否认,查民国21年九月十六日,平顶山惨案系由日本守备队、防备队、宪兵、警察共同造成,已为不可掩饰的事实,被告竟一概否认其事,显系畏罪情绪,被告当时系抚顺炭矿劳务班班长,其职务系监督警备该矿之开采工作,对于该矿安全负有戒护义务。据共同被告西山茂作所供:我到发电所是受劳务班命令(见卷七第十六页);被告加藤作三郎所供:我去的原因是因为在九月十五日那天晚上,我奉命参加警备是到劳务班集体去的,又他们是拿劳务班的枪;各等语依据上开证言,被告于同月十五日,曾经奉命召集防备队员并发枪支,指挥作战。十六日午后,曾共同参加屠杀平顶山居民,均属信而有证,被告难以无军人身份,不能指挥在乡军人为辩解,但查共同被告藤泽未吉,并非在乡军人,又非防备队员,而能担当防备队小队长,被告满多野仁平及山下满男之直接部属,亦供认确曾参与防卫工作。被告为该矿之中坚分子,乃至以此辩解自属不足,采信依法与川上、井上、小川等及久保孚等共负刑实。至被告山下满男被诉于23年九月至25年间在抚顺县参事任内,曾以收缴民枪,集甲集村为名,收回民间自己之武器,并强令人民集中居住,以达成其非法统治中国人民之恶政,各点迭经研讯尚未发现有力证据,足以认定被告山下满男应负直接责任。又关于集甲集村,究竟是否有背于人民意志,并何人因此受害均属无从调查,依法均应谕之无罪。(3)被告金山弓雄、西山茂作,满多野仁平、藤泽未吉等四名,对于参加守备队共同作战之点,在本庭审理中均供认不讳,惟对于十六日午后一时参与守务队、宪、宾、警察等共同屠杀平顶山居民及纵火焚毁平顶山工人住宅各节则一致诿称不知。查被告金山弓雄、藤泽未吉系防备队小队长、西山茂作、满多野仁平亦系武装整备之防备队员,被告均为防备队中之中坚分子,民国21年九月防备队发动如此重大事件,而被告等均不参加,且并未闻悉,实属不能令人置信,况证人井上义雄、江崎伊三、桑木作藏等对防备队如何参加屠杀平顶山居民、如何纵火焚毁平顶山工人住宅等均已具证,证明属实,被告等应负共同屠杀又纵火责任,殊无疑问。(4)被告坂本春吉系富士见町派出所重要巡查,于十五日夜间对救国军攻击抚顺之际,被告曾供认担当警戒工作,十六日系属休班。共同被告久保孚、金山等亦供警察也参加杀害平顶山百姓(见卷七第六十页)。是被告坂本春吉,利用休班之机,曾随同佐藤巡查,柿元派出所长、儿玉派出所长共同参与平顶山屠杀事件,也不能谓为无据。以上各被告于十五日夜当救国军攻击抚顺之际,与守备队、宪兵、警察等本于之联络,共同防守。十六日午后,又基于共同之犯意将平顶山无辜平民二千八百余名进行屠杀,依法应负共同责任。
     综上所述,被告久保孚、山下满男、金山弓雄、满多野仁平、藤泽未吉、西山茂作、坂本春吉等因救国军攻击抚顺即将平顶山无辜居民二千八百余名诱至牛奶房子附近集体屠杀,并将尸体焚毁,应各构成有计划之屠杀罪及毁损尸体罪。被告等复共同以恐吓人民罪应合并论处,查平顶山居民并非攻击抚顺炭矿之救国军,而平顶山工人住宅更非战事上必要有必须破坏之价值,及被告竟不顾人道、蔑视法律,为此残酷绝伦,穷凶极恶之举,实为史所未见,均应各处极刑以昭炯戒,被告川上、井上、小川柿元、儿玉、佐藤等所在不明,应俟获案另结。
    被告加藤作三郎、广田繁、久米庚子,有濑负雄迭经本庭审讯,尚未发现有参与屠杀平顶山居民之证据,且查被告加藤作三郎于十五日夜因左脚中弹负伤就医,久米庚子左目久经失明,被告广田繁、有濑负雄均非防备队员,且未参与屠杀及纵火之事件,自应分别谕知无罪”。
    审判长为王天相,审判员为朱安曾、何崇孝,书记员为白永勤,指定辩护律师为张俊武。
    1948年4月17日,军事法庭下达了对久保、山下、金山、满多野、藤泽、西山、坂本七人执行死刑的文件。
   (十)新中国成立后对平顶山殉难同胞的祭奠
    1951年3月29日在抚顺市政府会议室召开了有15名平顶山惨案幸存者和市领导参加的座谈会。15名幸存者是:邓来财、莫德胜、孙孟九、王永清、胡凤义、张永明、方素荣、马德润、洪振儒、杨占有、夏延泽、王永珍、施永贵、吕均平、高殿龄。会上,有10位幸存者讲述了屠杀惨状,市领导做了重要讲话,1951年4月1日《抚顺日报》做了详细的报道。
    1951年4月5日上午9时,抚顺市各界代表一万多人举行公祭大会,肃穆的祭灵台设在平顶山上,白色祭灵棚中摆满了各机关、团体和各界人士敬献的挽联和花圈,主祭人强澍市长诵读祭文。1951年4月6日《抚顺日报》上全文印发了《祭文》。公祭大会后,各界代表为平顶山死难同胞立碑奠基。
    自此以后,平顶山成为抚顺市及周边各市中小学生进行爱国主义教育的场所,经常有学生打着队旗、唱着队歌,到平顶山祭扫陵墓,接受教育。每到清明、9月16日都在平顶山举行扫墓活动,以祭奠平顶山殉难同胞。
    1971年4月,抚顺市决定在惨案发生现场进行挖掘,搬走压在遗骨上的土层。1971年11月12日,抚顺市决定在平顶山日本军队屠杀中国百姓的现场修建平顶山阶级教育馆(后改称平顶山惨案遗址纪念馆)。1972年9月16日,为纪念平顶山惨案五十周年,抚顺市各界人士举行了“平顶山殉难同胞遗骨馆”落成仪式。
    几十年来,平顶山惨案遗址纪念馆共接待国内观众500多万人次,接待外国团组和个人30多万人次。
    国内观众中,中、小学生占60%左右,学生们面对累累白骨,直观地感受到了中国近代蒙受灾难的历史,内心受到强烈的震撼,增强了爱国主义的情感。
    国外观众中,日本来宾最多,几乎所有的日本观众在参观平顶山惨案遗址纪念馆后,都愤怒谴责日本方面制造的令人发指的罪行,对日本侵华罪行表示痛悔与谦疚。
     二、加害方的罪责意识
     72年前,受命于日本政府的日本军队在他们侵占的土地上集体屠杀无辜平民三千人,制造了举世震惊的平顶山惨案。
    今天,当我们以沉痛的心情祭奠三千同胞殉难72年的时候,阵阵哀思伴着愤愤不平。我们在极度悲哀的同时,更为三千冤魂飘泊了72年而不能安息感到不安。因为杀人的一方、加害的一方??日本方面至今也没有公开的、正式的认罪、谢罪,没有对违反国际公法、违背人类良知的滔天罪行承担任何责任,累累白骨并没有唤起日本政府起码的罪恶感、羞耻感和战争责任意识。72年过去了,日本政府什么时候才能对战争罪行进行认真反省?什么时候才能对平顶山惨案承担责任?莫德胜、杨宝山、方素荣等平顶山惨案幸存者还等得来公理吗?中国、日本和全世界爱好和平的人们将试目以待。
凡是有良心的日本人难道不应该认真想一想吗?一个遭受日本军队铁蹄践踏的民族却收养了那么多的日本战争孤儿;一个付出了3500万人伤亡、6000亿美元损失的战胜国,却主动放弃了政府的战争赔款,反而教育本国人民要以向前看的态度与日本人民世代友好和相互信赖;同是在抚顺,浑河南北有两处与日本侵华战争有关的遗址,一个是日本军队屠杀无辜平民的现场??平顶山惨案遗址纪念馆,一个是改造日本战犯的现场??战犯管理所,战争中日本军队屠杀的是手无寸铁的平民百姓,战后中国政府给予优待宽大的是双手沾满了中国人民鲜血的日本战争罪犯。正义与非正义、人道与反人道,相互比较,如果日本连这样以德抱怨、宽宏大度的中国都难以保持友好的话,如果日本政府连起码的战争责任都不能承担的话,就难免在世界上处于孤立的地位。一个人不能丧失良心,一个政府不能没有信誉,一个对历史不负责任的政府,也很可能是一个对现实和未来不负责任的政府。
    日本军国主义对外侵略扩张的历史,先以损人开始,后以害己告终,不仅给被侵略国家带来了巨大的灾难,也使大和民族濒临国破家亡的危境。昨天的历史揭示了玩火者必自焚的哲理,如果今天不能正视日本当年侵略的罪行,明天还可能会演绎出逆时代潮流者亡的定律。
    日本到底要向何处去?人们、特别是曾经遭受浩劫的中国和亚洲各国人民有权利、也有必要提出这样的问题。自上世纪80年代以来,在“战后政治总决算”的喧嚣声中,日本右转速度加快,修改历史教课书、否定侵略战争、参拜靖国神社、增加军费开支、修改和平宪法、甚至提出要拥有核武器,经济大国正向军事大国发展。这使得人们对日本的警惕和不安一天天增长,人们十分担心日本军国主义阴魂附体,利用其实力重蹈发动侵略战争的旧辙,这绝不是危害耸听,而是一个十分现实的问题。面对日本右翼势力的丑恶表演,日本在战争期间给被侵略国家人民带来的痛苦与灾难,当然不会随着时光的流逝而被冲淡,人们会更加认真地对待历史,义正严辞地抨击把灾难降临到他们头上的日本军国主义,理直气壮地向日本政府提出认罪、谢罪、赔偿的要求。这样做的目的不仅仅是要讨一个公道,更深刻的意义是为了让战争恶魔永远在地球上绝迹,让人类生存的空间再不发生平顶山惨案这样的悲剧。同时希望日本政府正确对待历史教训,承认战争责任,反省战争罪恶,以新的面貌融入国际社会。
    令我们欣慰的是,一大批有良知、有胆识有远见的日本人,他们站在正义的立场上,顶着各种压力,坚忍不拔地谴责侵略战争、搜集战争罪证、追究日本政府的战争责任。正是有这样一批充满正气、热衷于反对战争、维护和平事业的日本友好人士,在各条战线、不同岗位上发挥着中国人民所不能替代的进步作用。平顶山惨案诉讼代理律师团的各位先生和女士就是站在反对日本右翼势力最前沿的勇士,中国人民和世界上一切爱好和平的人们应当成为他们坚强的后盾。
    应当说,这些令人钦佩的正义之士,他们是在为中国的受害者讨回公道而奔波,是在为人类远离战争、永久和平而奔波,也是在为日本人民的利益奔波。如果日本方面总是停留在否定侵略罪行的谎言之中的话,那么,对一些有良知的日本人来说,也是一种很大的痛苦,对一些不了解事实真相的日本人来说,欺骗也不可能维持到永远。更重要的是,日本方面在为其受害者恢复尊严的同时,日本自身的尊严也在得到恢复。
    在日本政府对侵略战争含糊其辞的时候,通过司法手段逐个认定日本侵华的罪行,给予被害方一个比较公正的判决,对否定侵略战争、维护世界和平,对提高日本的国际形像和地位,对中日两国人民世代友好下去,都有一定的现实意义。
    1945年8月以后,人类社会接受两次大战几乎把人类文明带到毁灭边缘的教训,越来越重视保障人权,个人的价值和尊严受到了前所未有的重视。人们深刻地认识到,只有实现了对个人权利、尊严的尊重和保障,人类才有真正的安全和文明可言,而对战争罪责的追索,其意义主要不是补偿,而是个人权利和尊严的恢复。在战争中保护一般居民、禁止攻击一般居民是十九世纪以来的国际惯用法律,也是各国必须遵守的最基本的国际公法。而平顶山惨案是以整个镇子的普通老百姓为屠杀对象的严重犯罪行为,是极其残忍、极其疯狂的反人道行为。平顶山惨案事实清楚,有累累白骨为证,加害方为受命于日本政府的日本军队,日本政府难道不应该承担罪责吗?
     发生于1932年的平顶山惨案是“九•一八”战争以后日本侵略者大规模屠杀中国平民的起点,我们也希望对平顶山惨案公正的判决,能够成为日本政府正确对待战争责任问题的开端。


注:①(昭和7年9月16日抚顺站长致满铁总务部长、奉天事务所长、铁道部长电、辽宁省档案馆《满铁秘档》3230号文件)。
②(《于庆级供述材料》平顶山惨案遗址纪念馆29?3)
③(《韩凯回忆材料》、《傅少孟回忆材料》平顶山惨案遗址纪念馆33?5)
④《李连俊回忆材料》,李连俊当时是张志诚的同事,该材料形成于1972年1月12日,当时李连俊在抚顺市新抚区胜利于红旗商店打更,平顶山惨案遗址纪念馆档30?1。
⑤《文史资料选辑》第四辑,辽宁人民出版社1964年出版。
⑥《张文韬回忆材料》该材料形成于1962年12月14日,平顶山惨案遗址纪念馆33?3。
⑦(《王新琦回忆材料》平顶山惨案遗址纪念馆26?1)。
⑧(《东北行辕政委会卷》辽宁省档案馆馆藏资料1?1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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