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外交部处理日本遗弃在华化学武器问题办公室主任刘毅仁特地召开记者招待会:“中方对目前日方处理遗留在华化学武器的缓慢进展并不满意。目前,所有已经发现并被临时安全化处理的化学武器没有一枚被销毁。”

自1945年以来,日本遗弃的化学武器已经造成至少2000名中国人死亡。仅2003年至2005年,就发生了4起日本遗弃化学武器伤人事件,造成49名中国居民中毒,其中1人死亡。中国民间已经就此向日本多次提出诉讼,日本政府尽管承认这个事实,但却不会赔偿。“如果要赔偿的话,事情就会没完没了,也无法估计赔偿数额。”

曹志勃在谈到如何解决日遗化武难题时,认为民间应该加强呼吁,舆论也要跟上,但最关键的是中国政府要和日本政府继续交涉。目前急需中国政府解决的问题,包括迫使日本政府尽快公布有关毒气生产、在中国使用和埋藏的档案,敦促日方全面展开遗留化学武器的处理工作,以便把伤人事件控制到最小限度。

位于日本广岛附近海域的大久野岛,作为当年日军的化武制造中心基地,
这里生产的大量化学毒气被运往中国.中新社发 王健 摄

1997年,中日两国作为缔约国同时加入了联合国《禁止化学武器公约》。

根据规定,日本遗弃在中国的化学武器,必须在10年内,即2007年4月前彻底销毁。最后期限已近,但整个销毁过程却进展缓慢,迄今为止,没有一枚被发现并临时存放的化武被销毁。这9年时间里,到底发生了什么?是什么让这些威胁生命安全的侵略者的凶灵仍然安睡在中国土地上,而迟迟未能得到处理?

从黑龙江省第二大城市齐齐哈尔中心城区向西南行进30多公里,就是位于嫩江西岸的富拉尔基。“富拉尔基”在达斡尔语中意为“红色的江岸”,意即这里是美丽的铺满红宝石的嫩江之滨。如今,这片美丽的土地也是日本遗留化学武器最大的托管库之一??齐齐哈尔化武托管库的所在地,托管库里存放着大量侵华日军遗留下来的毒剂弹。

像东北其它许多地区一样,这片土地也被打上了日军侵华的深长烙印:2003年8月4日,齐齐哈尔发生的芥子气毒剂泄露事件,致40多人伤、一人死亡。此后大陆连续曝光了各地在不同时期发生的遗留化武伤人事件,震惊海内外,引起公众开始高度关注当年侵华日军遗留在中国的数量庞大的化学武器。中国政府也由此督促日方加紧处理化武的进程。

三年过去了,“最新进程”却显示:日方迄今为止尚未销毁一枚遗留化武。

2006年7月底,记者来到齐齐哈尔。在齐市租车问路时,许多市民表示,不知道齐齐哈尔托管库的所在地。

孤独的齐齐哈尔托管库

“那时托管库周围都设有警戒线,有士兵在站岗,不停闪烁的红灯告诉你这里不是一个普通的地方。”行前,2003年齐齐哈尔“8?4事件”后曾参观过托管库的当地官员对记者回忆当年的情形说,那里属于军管区,由当地武装部负责,平常一般人根本进不去。

但记者到来时,一路通行到托管库的大门,外面没有看到人值勤,也没有任何警示标志。水泥体的库房壁,天蓝色的屋顶上立着几个烟囱。如果不注意绿树掩映中的那块黄铜牌子??“日本遗留化学武器齐齐哈尔托管库”,看不出和普通仓库有什么分别。

托管库的后面,有一条货运铁路。从后部目测,托管库大约有三、四百立方米。在这里,记者也没有碰到一名警卫人员。

当天,托管库旁边的土坡下有几顶军用帐篷,从远处可以看到有士兵在走动。记者询问一名士兵时,他称这次是前来执行任务的,并非常驻。

这时,托管库里走出一个工作人员,警惕地问记者来做什么。得知记者的身份后,马上表示不接受采访,要求记者离开,并不许拍照。

托管库的周围多是树林,林外是庄稼地。附近的村民表示“知道这里有化学武器”,“政府早就宣传里面危险,所以我们很少进去。现在这里也没什么人管,对我们的生活没什么影响。”

当地人说,这一带以前是个靶场。随着日遗化武在齐齐哈尔越来越多地被发现,1999年这里被改建成专门存放日遗化武的仓库。据知情人告诉记者,2003年,托管库曾在原址上进行了扩建,扩建后的库体围墙高达7米,墙体厚6米,仅水泥就用了180吨。这些费用均由日本方面负担。

据知情人士说,托管库的防护措施相当严密,即便是密封的化武出现泄露,也不会轻易散发到库房外面。目前这个托管库里共存放着侵华日军遗留下来的1000多枚毒剂弹。而这样的日本遗留化学武器托管库,除齐齐哈尔外,中国境内尚有哈尔滨、沈阳、吉林敦化等数个。

日方9年未销毁一枚遗留化武

7月25日,日本内阁府遗弃化学武器处理担当室派遣专家组抵达哈尔滨,处理在黑龙江省绥化市最新发现的600多件侵华日军遗弃化学武器。

据中方有关人员介绍,这次紧急回收作业预计为期12天,经过鉴别包装的化学武器,将存放在位于哈尔滨市东风镇的日本遗弃化学武器哈尔滨托管库内,待日后统一销毁。

此前,中日两国专家已于7月10日结束了对黑龙江省宁安市日本遗弃化学武器为期6天的挖掘回收工作,210枚日本遗弃化学弹和不明弹,也被“打包封存”在托管库,等待最终销毁。

8月18日,日本内阁府还宣布,将从8月22日继续挖掘回收吉林敦化市的遗留化武。

据悉,中日在共同处理遗留化武的过程中,一线工作如对弹药进行鉴定、密封,封存,主要由日方人员进行,中方的任务主要是协助,提供后勤保障。不过,对于中方来说,最为重要的一项任务,是督促日方进行化学武器的处理工作。

根据中方的统计,1995年2月至2006年4月逾10年间,中日双方进行了近60次日本遗弃化武的挖掘回收、鉴别包装、调查确认和基础调查等作业,共回收日本遗弃化武37499件,化学战剂污染物近200吨。不过,按每年计,中日联合作业平均一年不足6次。

据了解情况的人士表示,在处理化武过程中,外观鉴别这个环节,是双方争论最激烈的地方,一枚化武是不是日本遗留的,“身份”要在这里确定。“他们经常不承认,这就需要我们提供大量的证据。”

这样的进度显然不是中方所期待的。在宁安的挖掘回收作业中,中国外交部处理日本遗弃在华化学武器问题办公室主任刘毅仁特地召开记者招待会:“中方对目前日方处理遗留在华化学武器的缓慢进展并不满意。目前,所有已经发现并被临时安全化处理的化学武器没有一枚被销毁。”

1997年,中日两国作为缔约国同时加入了联合国《禁止化学武器公约》。根据规定,日本遗弃在中国的化学武器,必须在10年内,即2007年4月前彻底销毁;若到期日本仍没有完成处理工作,在中国政府同意的情况下,可将最后期限延后至2012年4月。

今年4月,日本外务省宣布,日本已向禁止化学武器组织提出申请,要求将期限延后5年。而中方鉴于在2007年完成化学武器销毁工作已是不可能的事,已经同意了日本延期完成销毁的申请。只是,从日方目前的工作进程看,即使延期5年,最终的处理结果也不容乐观。

有记者认为,“中国外交部这次的措词明显不同,强硬了许多。这么做就是要借国际社会向日本方面施加压力,日本现在的做法就是想推迟,照此下去,中方根本看不到结果。”

数目仍是双方最大分歧

经过多轮谈判,在搁置数字争议的前提下,中日两国政府于1999年7月正式签署了《关于销毁中国境内日本遗弃化学武器的备忘录》。根据备忘录,日本政府明确表示要履行国际义务,为处理和销毁遗弃化学武器提供一切必要的资金、技术、人才和设备,中国政府则给以积极协助。从此时起,由日本方面出资、委托中方建设和管理的遗弃化学武器仓库,陆续在中国境内建成。

尽管签署了《备忘录》,但遗留化学武器的数目却成为双方在合作中最大的争议。中国政府已发现和进行初步处理的有30万枚弹药和120吨化学战剂,但据估计,未进行处理的弹药仍有200万枚。遗弃化学武器的种类有:芥子气、芥子气/路易氏剂、二苯代胂氰、氢氰酸、氯乙酰苯和光气。日本内阁的文件则称,日军遗留在中国的毒气弹只有约70万枚,其中67万集中在吉林省哈尔巴岭地区。

从目前进行过的几次发掘的情况看,中方提供的200万枚的数字,比日本方面要准确得多。从1989年就开始研究日本军事史的原齐齐哈尔市社科院院长、现齐市作协主席曹志勃说:“根据资料和走访,日本从1923年开始小规模生产化学毒气,到侵华战争开始,数量直线上升,一共生产了750万吨左右,可以装配750万发各种炸弹、炮弹和航弹。战争中在大陆使用了大约300万发,战败后美军帮助处理掉100万发左右,这样我们保守地估计,留在大陆的还有200万发左右。但到目前能够发现的也就不到100万发。”

“日本方面坚持说70万枚,主要是根据建国以后中国陆续发现的化学武器数目来计算的。当时东北军区的文件表明,吉林哈尔巴岭地区埋藏20万左右,而黑龙江、牡丹江、佳木斯一带,也在20万左右。日本方面只是把发现的化武数目进行累加,这是日方提出70万枚的根据。”曹志勃说。

早在1992年,中国参加日内瓦化学裁军谈判的代表,向大会提供了一份题为“关于已发现的外国在中国遗留的化学武器的一些情况”的文件。文中指出:“据初步统计,迄今为止,已发现、尚未销毁的化学弹约200万发左右,因绝大部分仍埋在地下,确切数字尚待挖掘核实。化学毒剂的数量:迄今为止,已经发现、尚未彻底销毁处理的毒剂近100吨,已由中方销毁毒剂20余吨。”

但据专家的预计,无论根据哪一种预测,都不可能在期限内把这些毒气弹作无毒处理。日本内阁的文件也称,联合国《禁止化学武器条约》加盟国从未遇到过如此大量和广域的化学武器处理工作,而且无毒处理技术至今在世界上也还没有绝对的把握。

日本拖延具体执行

根据《禁止化学武器条约》,延期5年后,如果仍然未完成处理,日本就不再有义务去回收处理在华遗留的化学武器了。而迄今为止,中日双方除对遗留化武进行过联合调查和回收作业外,实际处理工作基本上没进行。

中方认为,处理工作如此缓慢,日方的态度是关键。刘毅仁通报说,日本方面的作业速度太慢。而曹志勃认为:“这不是处理进度的问题,而是根本没有进度。每次发现遗留化武后,都是我国外交部发出照会,日本防卫厅才派专家过来,他们从不主动。日本政府采取的态度就是承认但不赔偿,尽量把处理往后拖,直到《禁止化学武器公约》失效,事情不了了之。”

而前往宁安的日本遗弃化学武器处理担当室工作人员则表示:“专家人数很少,加上锈蚀炮弹具有爆炸危险,需要谨慎作业。”

中方近年向日方通报了60处新发现的有关日本遗弃化学武器情况,要求日政府派团进行确认调查和安全化处理。但日方以人手和经费有限为由,每年只安排两三次调查,致使许多日本遗弃化学武器得不到确认和安全化处理。

2005年4月底,中、日官员在北京就处理遗弃化学武器举行了会议,双方决定加速建设处理遗弃化武的步伐,许多处理设施年底前要尽可能开工。随后,日本《读卖新闻》援引日本政府消息人士的话说,日本将在当年遗弃化学武器的地点,包括北京、哈尔滨、南京在内的12个地区兴建小型设施,并在3年内开始处理遗留的化学武器。但报道中并未提到兴建设施的费用,也没有提及修建的时间表。

而日方则认为,日本在化武问题上无法以一次性赔偿了事,这让日本处理起来有种没完没了的感觉。据日本方面的报告估计,中国大约还有70万枚被日本军队遗弃的化学武器,到目前为止只挖出和处理了37000枚。许多埋在地下的化学武器严重腐蚀,武器中的化学物质可能已经渗漏出来污染了土壤。高晓燕说,随着中国经济建设的不断发展,城镇不断开发扩大,随时可能遭遇毒弹而引起中毒伤人事件,而那些已经发现的遗留毒剂弹药和毒剂,若无有效处置,中毒事件仍将难以避免。

与此同时,近年来中国日遗化武受害者日益增多。根据中方提供的数字,自1945年以来,日本遗弃的化学武器已经造成至少2000名中国人死亡。仅2003年至2005年,就发生了4起日本遗弃化学武器伤人事件,造成49名中国居民中毒,其中1人死亡。中国民间已经就此向日本多次提出诉讼,日本政府尽管承认这个事实,但却不会赔偿。“如果要赔偿的话,事情就会没完没了,也无法估计赔偿数额。”

这些因素,都使“日本认为这是一个未知数,预见不到后果,所以尽量往后拖”,曹志勃说。

此外,技术问题也是摆在中日双方面前的一个现实难题。要把埋藏在地下半个多世纪、已经变形的品种繁多、数量巨大的化学武器进行无害处理,这种技术和经验,包括美、俄、德等技术发达国家在内,目前没有一个国家具备。高晓燕介绍说,两国政府就技术问题协商过,但确实很复杂,如是不是集中处理,还是流动性销毁,双方都要讨论。“从技术上说,我们也有不能按期完成的预感。只是,如果日本方面的态度好一些,我们的心理会平衡一些。”

据报道,从确保销毁安全和环保角度出发,经过反复论证和筛选,2005年4月中日双方原则确定了销毁技术和销毁方案,销毁技术初步定为焚烧法。但目前也在处理遗留化武的欧洲国家如德国、英国、比利时等,它们采用最先进的技术,每天也不过处理10到20枚。

曹志勃说,就销毁本身来说,日本也没有更好的办法进行处理,如用石灰烧,或者说先用凝固剂将其凝固,再用铅皮密封,但无论如何,这些化武还是存在于中国大陆上。没人能保证,这些东西不会泄露。“前两年,我去过哈尔巴岭,那里的山上没有飞鸟,附近的百姓也没有去的。”

再加上在日本国内,右翼势力及其论调日渐高涨,这也使得日本政府更加不敢承担责任。高晓燕说:“对战争受害者的诉讼,日本的右翼学者在推诿责任上做文章;日本政府的态度就是不道歉,不赔偿,否定战争。”

中国社会科学院世界经济与政治研究所吴广义研究员曾对日本的现行教科书做过一个比较,以中学历史教科书为例,现行的8本教科书,其中只有1本“大阪书籍本”的教科书,在“调查战争遗迹”的栏目中,以非常小的篇幅提到了“日本大久野毒气制造厂遗迹”,在大久野毒气制造厂制造了370万发毒气弹,其中大部分在中国被使用。

因代理“8?4事件”受害者对日索赔诉讼而多次前往日本的中方律师罗丽娟表示,访日期间向在野党提起化武受害者的情况时,许多在野党党员都很惊讶,连他们也从来不知道受害者的情况有这么严重。“国会开会时他们还质询过化武问题为什么处理得如此缓慢。可惜他们只是在野党。”

中国政府各部门协作处理化武

就解决日本遗留化学武器问题,中国政府一直设有专门的机构同日方保持联络。1999年8月,在《备忘录》签署后不久,中国外交部即汇同总参谋部和国家环境保护总局联合成立了处理日本遗弃在华化学武器问题办公室。

根据《备忘录》的规定,该办公室随后开展了销毁化武技术的论证,专项环境标准的制定,规划、设计、建设销毁设施等大量工作。国家环保总局也配合出台了若干环境保护标准,如《销毁日本遗弃在华化学武器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销毁日本遗弃在华化学武器-氰溴甲苯》、《销毁日本遗弃在华化学武器环境空气中污染物浓度标准(试行)》等标准。

而地方政府方面,有日本遗留化武的省、自治区也加紧进行自己的配套工作。2004年7月,吉林省政府出台了《吉林省预防和应急处置日本遗弃化学武器突发事件预案》。根据《预案》要求,全省各地如发生“日遗化武”突发事件,警方要保证在接警后及时受理,立即报知省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指挥协调组,及时制定抢救和疏散人员的方案,并将侦查结果迅速提供给相关部门。

去年6月,经国家卫生部和国家发改委联合批准,国家国债投资1000余万元人民币在敦化市成立了敦化市中毒救治基地,防化疗病区面积为2400平方米。该基地属三类化学中毒救治基地,主要功能是负责当地居民和化学武器销毁工作人员的损伤救治。

解决问题关键在于政府

今年3月,51名国内日遗化武受害者在哈尔滨黑龙江省第二医院南岗分院接受了全面的身体检查。这次参加体检的受害者除了“8?4事件”的43名受害者外,还有中国第一次、第二次向日本提起化学武器诉讼的部分受害者,以及吉林省敦化市的两名受害儿童。51名接受体检的受害者当中年龄最小的13岁,最大的57岁。

在众多的受害者中,王成的伤势最为严重。“8?4事件”中,王成遭受到毒气伤害,造成他的下肢皮肤大面积坏死,并永久丧失了生育能力。而两年多来,王成的身体状况日益下降,每天都要忍受腹部的剧烈疼痛。

罗丽娟介绍,体检的结果不容乐观,“8?4事件”后要求赔偿时,受害者并没有考虑那么多,但现在看来,受害者的后遗症比想象得要严重。2005年的时候,一位在“8?4事件”中受伤的小女孩去日本做了一次体检,不但查出呼吸道受损,脚上有严重外伤,而且证实了中毒事件给她的生活留下了后遗症??今后不能生育了。“现在受害者大都对自己受的伤不太明白,他们只知道自己中毒了,但还不能确知这种毒会给他们今后的生活带来什么。”罗丽娟说。

“按照日本的法律规定,案件的诉讼时效为3年,今年马上就到期了,我们已经提交了延期半年的申请。”经过了漫长的3年,罗丽娟也有了力不从心的感觉。“现在的主要问题是人力、物力,像这样的集体体检每次要1万多元,一年两次。而我们现在所做的都是公益性质的,完全没有向个人收费。”

在这个问题上,罗丽娟更希望能通过两国政府协商的方式来解决,但她感觉目前日本政府根本不想赔偿,就像当初“8?4事件”时,日本方面提供的资金只称作是“处理费用”,而不是赔偿金。“如果政府之间不能解决问题,我们只能走法律途径,但胜算不好说。”

曹志勃在谈到如何解决日遗化武难题时,认为民间应该加强呼吁,舆论也要跟上,但最关键的是中国政府要和日本政府继续交涉。目前急需中国政府解决的问题,包括迫使日本政府尽快公布有关毒气生产、在中国使用和埋藏的档案,敦促日方全面展开遗留化学武器的处理工作,以便把伤人事件控制到最小限度。

中国人有“以史为鉴”的古训,但在记者的采访中,历史似乎正在变得淡去。在前述化学部队的旧址和仓库所在地,程先生告诉记者,这一旧址什么都没剩下了,墙倒了,房也拆了。而当记者驱车赶赴该地采访,问当地人具体地址时,没有人说得清。

采访最后,记者得知另一名“8?4事件”的中方代理律师李海洋日前因病去世,他最终没有看到官司胜诉的那一天,而他的搭档在接受采访时表示:“我们一定会把老李的事业进行下去。”

这听起来有些悲壮。

日遗化武大陆分布图

建国初期,中国已多次发生日本遗弃化学武器伤人事件,中国政府曾力所能及地自行销毁了少量化武。但由于条件所限,不少化武不得不暂作掩埋处理,待有条件时再作销毁。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公安局治安科老科长陈友,从1958年就和日遗化武打交道。当年,陈友等公安人员曾经证明,在滨江桥第四根桥基下确有大量日军倾倒的弹药,而且绝大部分是毒气弹,但由于江水太深以及技术落后等多方面原因,直到今天这批化武还没有得到妥善处理。

上世纪80年代后期,中国政府开始正式向日本政府提出交涉。尽管拥有大量事实及实证,但日本一直否认研制和在华遗弃了化学武器。直到1990年,中国政府在日内瓦裁军会议上首次提出了日军遗弃在中国领土上的化学武器问题。1991年6月,中日两国政府在北京举行了“关于日本遗弃在华化学武器问题”的首轮谈判。在大量的证据面前,日本政府不得不承认了日军在华遗弃化学武器这个事实。

日本遗弃化学武器主要分布在大陆东北、华中、华南、华东的十几个省份的几十个地区,其中以东北地区最为集中。根据大陆官方的说法,到目前为止,中国已在14个省区的60个地点发现了当年侵华日军遗弃的化学武器。

而根据齐齐哈尔市政协常委、齐齐哈尔市作家协会主席曹志勃的说法,这一数字应是18个省区。从1989年就开始研究日本军事史的曹志勃告诉记者:“日本在中国大陆使用化武的范围太广,遍及18个省区。而在撤退时,日本所有作战部队接到的第一条命令就是首先处理化学武器。我们根据发现过化武的地点和以前国民政府的统计,确定了18个省区。”

在曹志勃的统计中,中国方面已经销毁或暂作初步处理的地区包括:黑龙江省富锦县,化学弹10余万发;黑龙江省尚志市,化学弹20余万发,毒剂1100余公斤;黑龙江省牡丹江市,芥路毒剂4桶,约400余公斤,1982年用化学法销毁;黑龙江省阿城市,化学弹300余发,毒剂10余吨;吉林省长春市、辽宁省沈阳市、凤城县等地多种毒剂10.8吨,已销毁处理;山西省太原市、大同市、河北省石家庄市、安徽省蚌埠市化学弹1万余发,已销毁处理。

有关情况比较清楚,但尚未作销毁处理的地区:黑龙江省孙吴县,化学弹513发,毒烟筒4箱、毒剂2桶;黑龙江省巴彦县,化学炮弹100余发;吉林省梅河口渭津,芥路毒剂74吨;吉林省吉林市郊,75MM光气炮弹40余发;河北省邺城市,75MM光气炮弹50发;浙江省杭州市,化学弹33发,地下尚有埋藏,待查;江苏省南京市,芥子气4桶;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郊,芥子气3桶;黑龙江省北安市,化学炮弹1500发。

确切数量待进一步核实的埋弹地区:吉林省敦化地区,据敦化地区历史资料和参加埋弹、运弹人员介绍,该地区约有180余万发。吉林梅河口地区,有少量航弹和其他化学弹药。

经初步调查可能埋弹的地区:黑龙江省哈尔滨、阿城地区、齐齐哈尔地区、吉林省珲春地区、长春地区、敦化地区的秋梨沟、马鹿沟等。

在曹志勃的统计中,关外的化武数量远远高于关内数量。但也有人认为,关内的遗留化武数量应该高于关外地区。因为关外的日军是苏军消灭的,当时日军根本没有时间仔细掩埋化学武器,只是仓促地堆放在树林里。而关内地区的日军许多是驻地部队,他们的化学武器隐蔽程度要高于关外。

在2006年7月处理绥化日遗化武问题前,中日只合作进行了三次大规模的残留化学武器发掘工作。2001年在江苏省南京市进行挖掘;2002年对埋藏在黑龙江省孙吴县境内的日军遗弃化学武器进行实际操作处理;从2004年9月开始,中日联合挖掘小组启动了宁安地区回收遗留化武的工作。

(摘自香港《凤凰周刊》,有删节;记者:萧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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