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7日,日本东京地方法院就中国受害者提出的“侵华日军细菌战诉讼”一案做出判决。法院在判决中首次承认了侵华日军的细菌部队在中国曾实施过细菌战,但是却驳回了原告方的道歉和赔偿要求。此案的判决结果一出便招致了来自各方的抗议,从原告方到专家学者都对日本法院这种不公的判决表示愤慨。本期视点特请此案的当事人为您剖析此判决的由来及影响。
8月28日,中国外交部发言人孔泉指出:二战期间,侵华日军以惨无人道的手段,大量实验和使用细菌化学武器,残害中国人民,这是铁的事实。日方应采取对历史和现实负责的态度,正确认识和对待这段历史。日前,“侵华日军细菌战中国受害诉讼原告团”团长王选女士接受了本网记者的独家采访,介绍了此判决的由来、影响及“原告团”下一步的打算等。
日本那些否定侵略历史的人很难再否定这一点
记者:这个案子判决之后,各方对此案的评价有个共同之处,都指出这是日本法院首次对细菌战的事实进行了认定。大家认为这是一个进步。对此,您是怎么看的?
王选:我同意这个观点。日本政府此前一直在掩盖细菌战这个历史事实,从来没有承认过细菌战。此次判决是日本法院首次承认日本曾在中国使用过细菌武器,对实施过细菌战做出了认定。这是此判决最重要的意义。基于这样的认定,我相信会有更多的受害者更加积极地投入到诉讼活动中。
对日本社会上来说,它更有特殊的意义。判决下来以后,媒体把这个消息、把对细菌战这个事实的认定传到了日本各地,很多日本的老百姓就是通过此案的报道才了解了细菌战。以后,日本那些否定侵略历史的人就很难再否定这一点,这一点意义同样重大。
此外,此案对国际社会也有很大意义。我们这次判决引起了国际社会的广泛关注。美国9?11以后,生物武器也成为了国际社会的一个焦点话题。因为它是最适合于恐怖活动的一种武器。所以,对于历史上曾使用过细菌武器的日本政府在这个问题上的态度、日本法院的态度都引起国际社会的关注。过去,国际上对中国在细菌战中的受害程度了解很少,这个事实公布以后,在国际社会便广为人知了。
日本政府的这种回避方式对原告更为有利
记者:我看了一下您提供的中文版本的判决书,其中提到“这次事实认定只有原告方的举证,而被告没有任何事实举证”,那么我想问一下王选女士,这次的事实认定是在日本政府没有举证的情况下承认的,那么这样的判决对其他的细菌战诉讼有什么意义?
王选:这个是很有意思的,因为日本在所有的太平洋战争受害者要求诉讼赔偿当中采取的都是同一个策略和立场,就是不就事实与受害者进行争论,只是在法律上提出受害者个人没有权利向加害者国家进行赔偿。日本政府不举证就等于把自己争辩事实的权利放弃了,这实际上是一种默认。在这次判决中,因为原告没有提出任何反驳意见,法官在这个条件下作出了事实认定。所以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日本政府的这种回避方式对原告更为有利。
但是日本政府的一贯立场在这种判决出现的情况下开始出现裂缝,因为它不能再这样继续下去,它已经被逼到一个角落上。
法官的三点根据经不起推敲
记者:日本法官在已经认定曾经进行过细菌战的同时,却又驳回了原告方要求道歉和赔偿的要求,这实在是一个矛盾的判决。作为当事人,请您向我们介绍一下日本法官判定原告方道歉和赔偿的要求不合理的根据是什么。
王选:日本法官主要提出了三点根据:第一,根据现在的国际法,战争受害者个人直接向加害者国家要求赔偿还没有成为惯例。对这一说法,我们很不满意。但是我觉得日本法院在这一点上还是保守了一点,路是人走出来的,惯例也是人做出来的。做为法官,你为什么就不能创立一个首例,一个积极意义上的判定?
第二,尽管法官也认为细菌战是违反人道的,是违反国际法的,根据细菌战的犯罪事实来看是国家组织的,确实有国家责任,但他认为国家的责任在《中日联合声明》中已经解决了。这里,我要解释一下。我们国家的领导人在1995年曾明确指出,中国政府放弃的是国家赔偿,并不包括受害者个人的民间索赔。对此,当时日本的报纸比如读卖新闻和朝日新闻都报道过。在判决后的记者招待会上,我向日本外务省官员提出这一事实,但日本外务省官员给我的回答是,根据他们的理解,在联合声明中,所有的关于中日之间战争赔偿的问题都已经解决了。
可是,根据国际法,国家索赔和受害者个人索赔是两个概念。日本政府的这个态度和立场,和中国领导人对这个问题的态度和解释是不同的。所以,我们认为,中日两国应该就声明中关于战争赔偿如何解释等问题,举行正式的对话,取得一致的解释。这一点如果明确,日本政府如果接受中国政府解释的话,我想,以后所有法律上的障碍基本上就没有了。
第三,法官提出了一个国家无答责。意思是,国家并不需要由于国家行为引起的对个人的伤害造成的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我觉得这个理由是完全站不住脚的。
国家无答责是明治时期对法律的解释,但目前并没有一条法律是这么规定的。日本宪法战后已经修改过,完全是新的宪法,不能再沿用明治时期的法律;更何况他讲的国家无答责指的是日本国家对日本国民之间的一种义务和责任关系,而我们不是日本国家的国民,不存在这种义务和责任。
还需要介绍的是,目前,日本还没有战争赔偿法。法官要对具体的战争受害者到底该如何赔偿、赔偿多少进行判决,在操作上也有困难。所以,判决书最后一段提到,由更高的层次进行判决,指的是国会的立法,或者说是要中日政府在这个问题上达成一致,日本的法庭才会对这个具体的问题进行裁量。
美国政府的对日政策影响着此类索赔案的判决
记者:您刚才提到,日本的国内对这个判决都非常关注,那么,日本国内的媒体对这个判决是以什么方式来报道呢?
王选:日本的主要媒体都报道了此事,好多还是在头版,报道也比较详细,而且一些媒体的标题就是“日本首次认定细菌战事实”。这一点非常重要。国际媒体的反响也特别大。 8月22日那天,我和我们的律师团团长土屋公献先生专门召开了一个面向外国记者的招待会,有五十多家媒体参加,他们问了很多问题。这些记者普遍对日本政府的态度和作法表示不满和不理解。
记者:应该说此案在民间战争索赔当中是一个比较有代表性的案子。据我们了解,在美国也有很多要求战争赔偿的诉讼。有舆论认为,日本政府到目前为止依然对战争的事实掩掩盖盖,是受了美国的一些影响。对此您怎么看?
王选:一些美国的老兵,就是当年日军的俘虏,目前也在美国的法院起诉。因为当日本人用美国战俘做强制劳工。另外,还有一些朝鲜和韩国劳工在美国的法院起诉。
所有的这些案件在美国法院起诉时,日本都会派一个官员亲自到法庭,表明日本政府的态度,那就是,所有的战争赔偿问题都在旧金山和约中解决了。
1951年,以美国为主导签订的旧金山和约中没有让日本对被侵略国进行赔偿。因为美国当时要扶植日本,使日本成为它在亚洲能够对抗共产主义阵营的一支力量,成为冷战中它所需要的一艘不沉的航空母舰、一个桥头堡。这个问题成了冷战后一个严重影响整个亚洲的问题。我认为,美国政府必须改变这个政策,否则对美国和日本都不利。
日本在这个问题上走得越慢对日本越不利
记者:这次判决是对日细菌战诉讼的一个阶段性的成果,在日本法院首次承认了细菌战的事实之后,诉讼团还有更大量的工作需要做。我想请王选女士介绍一下,判决之后,诉讼团以及一直帮助我们的律师团下一步的工作是什么?您对此案的最终结果是如何预测的?
王选:我们8月31日已经上诉了。接下来我们需要突破的就是法律理论上的问题,我们的辩护团正在推敲锤炼我们上诉的理由书。
我认为,日本解决对亚洲各个受害国的个人赔偿只是一个时间问题,这是势不可挡的,这是亚洲受害者发出的共同的呼声!随着亚洲各国家政治、经济地位的不断提高,日本必须面对这个问题。只是走得快一些、还是走得慢一些的问题。在我看来,走得越慢对日本越不利。
对此,我们也要有所准备。比如说受害调查,这非常重要。我们这180名诉讼原告,来自湖南和浙江两省。其实,他们只是受受害者当中的冰山一角。除这些原告以外,还有很多地方有很多受害者,但是绝大部分地区都没有进行严密的调查,这是很大的工程。
另外,因为根据日本的法律,诉讼原告只能代表自身,不能代表其他人,那么怎么可能有那么多的受害者自己到日本法院去打官司。因此,我们这个诉讼只是开路,把问题提出来了,所以除了日本法院以外,我们还必须谋求其他途径来解决日本的战争遗留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