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的车轮留下的印痕在漫漫的岁月中渐然消弥。当年日寇的铁蹄和刺刀下夺走的不仅是那些冤魂,也给那些幸存者的生命中留下了永远难以摆脱的恶梦。特别是日本使用了细菌战,造成了无数的无辜者为此丧命或受伤致残。但是,一直以来,日本拒不承认在战争中使用过细菌武器。为此,浙江和湖南的180名细菌战受害者,以日本政府为诉讼对象,要求日本国政府道歉,并对每个原告进行1000万日元的损害赔偿。东京地方法院8月27日做出了“细菌战认定、赔偿否定”的一审判决,面对这一判决,中国原告代表团团长王选当即怒斥这是“自相矛盾和不公正的”。由此我想到,以往关于慰安妇、二战劳工索赔案,日本政府的态度也是如此。日本政府和司法部门总是通过“强盗逻辑”来解决战争遗留问题上。在这背后应留给人们更多的思考。
日本政府一直在歪曲关于历史的认识,逃避有关战争责任问题。这些有违公平、正义的原则,应给整个人类的和平有了一个提醒。我觉得,对待有关日本在那场战争中的行为,我们应从文明、人道、人性的角度来重视、关心和研究,继而要按照国际法的有关规定,对日本作出理性客观的评判。而作为那场战争浩劫的最大受害者,中国人民一直在为世界和平、为人权和民族尊严而进行的一场长久的艰难的理性斗争,这是一种对历史和未来负责的态度。
“前事不忘,后事之师”的历史之鉴,告诉我们,恶魔是不可宽容的,那些掩盖恶魔的罪恶行径更是可耻的,必需让那些罪恶的制造者承担责任。日本当年的残杀手段之狠与时间持续之长,足见国民性之残忍性和可怕性。特别是细菌战和大屠杀,给中华民族留下了永远疼痛的烙印。而日本政府却缺乏勇气和道义承担历史责任,妥善解决战争遗留问题,还战争受害者以尊严与正义。不仅如此,近年来,日本政府还不断的纵容、估息右翼势力对历史事实进行抵赖、狡辩和诬陷。在教科书问题和历史认识问题上,多次挑起事端,大伤中国人民感情;不久前靖国神社的参拜告诉我们,就连加害中国人民的罪犯,他们也作为英雄和受害者来对待。要反击日本右翼势力,宣传世界和平,就必需给对制造罪恶者实施惩罚,追究责任。如今,日本从法律上认定侵华日军进行过细菌战,是斗争取得的巨大胜利。正如原告团团长王选所说,重要的是打开了“死亡工厂”的盖子,揭开了日本细菌战的黑幕,让公众了解了事实真相,向世界传达了中国受害者的声音。我觉得,这能唤醒人们内心对帝国主义、殖民主义的仇恨,也让日本下一代对历史不要形成系统化、体系化的错误认识,达到谴责侵略战争的罪恶的目的。
但是面对日本地方法院驳回中国原告要求日本政府承担责任、谢罪赔偿的请求,这说明日本政府和日本右翼势力是有着一定妥协的,是在减少右翼势力的损失。更重要的是要留给我们关于国际社会责任中有关国家赔偿问题的思考。日本政府认为,“所有的纠纷都已经在战后与各方签订的和平协议里获得了解决”,包括赔偿问题。这样的“强盗逻辑”是站不住脚的,它是违反国际法的。要知道,国家赔偿面向法人和个人,这是世界公认的法理;日本不应该将其所谓的国内法凌驾于国际法之上。以“受害者个人不具备针对国家的损害赔偿直接请求”作为判决依据是可笑的,如果按照这一说法,今后使用生化武器袭击其他国家无辜者的国家就可以无须承担任何法律责任,这样国际和平就得不到保障。
细菌战是违反国际战争法的反人类加害行为,而日本在中国实施了细菌战,中日两国学者已从事实、学术和法律的角度,进行了鉴定和论证,现在日本也通过法律形式给予确认,应根据国际公认的法理和原则做出公平、正义的判决。我想,日本的细菌战,给中国人民造成的伤害,不是几个钱的赔偿能够抚慰的,日本如今的行为说明他们对历史还没有做出深刻反省和认识,这是一种遗憾。作为曾经饱受日本带来的战争灾难的中国人民,还要痛定思痛,不忘国耻,与日本右翼作彻底的斗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