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有报道称,对待发生在齐齐哈尔的“8?4”毒气事件,日本政府的最新态度是:支付一亿日圆用于事件的处理,其中包括支付给死者家属和其他受害人的“慰问金”。
且不论这笔钱的数额是否恰当,单是对中国受害人方面提出的赔偿要求不予响应,而
以“慰问金”代之,就足以让中国人对日方解决问题的诚意产生极大的怀疑。因为仅凭中国人和日本人都可以理解的文字含义就可以分辨,“慰问”是基于道义考量而做出的“善意”补偿,而“赔偿”则是基于法律责任而必须履行的义务。后者不但具有法律约束下的强制性,而且意味着对战争及战争遗留问题所进行的法律责任的追究。日方一再小心绕开“赔偿”字眼,当然不是无谓的文字游戏,而是刻意躲避由这一事件而引发的对日本侵华战争责任的追究。而这一事件发生的背景,恰是此前已经持续多年的慰安妇诉讼案、细菌战诉讼案久诉未果,日本政界要员又不顾中国和亚洲各国人民的反对,连续参拜靖国神社,日本右翼军国主义势力抬头。这一系列事态让中国人民清晰地认识到日方拒绝承认战争罪责,刻意逃避战争责任的居心。
据说不少日本人对中国人“纠缠”于日本战争道歉问题、靖国神社问题,觉得颇为恼怒。且不论中、日双方对这种恼怒的不同判断,它至少可以说明日方对战争罪责的追究是敏感的,正如中国人民对这个问题的敏感,也正如中日双方对“赔偿”一词的同样敏感。对于日本侵华战争及其遗留问题的责任,日方是刻意逃避,中方是必欲追究。面对这样不可调和的对立,日方试图以“慰问金”和一把稀泥,是注定无法成功的。
8月13日,本报曾以《毒气事件:历史留给今日的痛》为题发表社评,文章最后写道:“希望中国受害者的索赔过程不要过于曲折艰难。”而当时之所以发出如此呼吁,恰恰在于各种迹象已经预示这一过程很可能曲折艰难。现在日方已经清楚表明态度,中国受害者的曲折艰难的过程正式开始。
因为帮助日本在华细菌战受害者进行诉讼而名扬四海,同时也身心俱疲的王选女士在美国接受采访时指出,毒气弹事件属于“战后事件”,日方以中国放弃战争赔偿为由拒不赔偿的理由并不成立。同时提醒后来者:“打官司要少说空话,多做实事。”“要索赔,要打官司,最重要的是有证据,要做调查。”虽然这次毒气事件比王选女士所代理的细菌战案清晰,但她所提出的原则却同样适用。而且她以“打”出来的经验做此提醒,足以提示我们,在未来的艰难过程中,必须一步一步扎扎实实地“打”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