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备忘
根据经办此案的苏向祥律师提供的相关材料,涉案事件共有“红旗09号”船毒气弹泄露事件、牡丹江光华街桶装毒气泄露事件、周家镇炮弹爆炸事件等7起,涉案原告人数共18人。
原告提出两项诉讼请求:一是日本政府要向中国的侵华日军遗弃毒气弹、炮弹的受害者谢罪;二是向每人赔偿2000万日元(约合人民币130万元左右),共计3.6亿元。
越洋电话采访
北京时间12月17日下午5点半
6年追探:战争遗留物在今天威胁着中国百姓的生命
这一天下午,是这起由侵华日军遗弃毒气弹、炮弹的受害者涕泣的跨国诉讼案开庭的时间。
记者在庭审结束后的第一时间,通过越洋电话采访到了正在日本为此案出庭的苏向祥律师。苏向祥说,他已将自己6年来辛苦搜集的各种证据材料一并递交给法庭。
1995年8月30日,恰逢抗日战争胜利50周年的日子, 《哈尔滨日报》等媒体刊登了一则令人震惊的消息,报道了双城市周家镇村民在拆除旧日军遗留炸弹时,炸弹突然爆炸,导致人员重伤、死亡的消息。此事立即在国内外引起广泛关注和追踪报道。
苏向祥说:“此事件与日本国内不承认侵略中国的右翼势力形成鲜明对比。在和平时期,日本国的不作为行为仍然威胁着中国百姓的生命。”
在这一背景下,苏向祥参与了这一事件的调查。后来经媒体报道,本次诉讼案中的受害者通过各种途径与苏律师取得了联系。
苏向祥说:“我们通过共同社北京支局与北海道新闻社北京支局的记者帮助,联系上了日本方面的律师。”1996年3月31日,苏向祥与日方律师在沈阳签定了委托书,日方律师委托苏向祥律师对原日军遗弃炮弹、毒气弹伤害的人进行调查,并做成陈述记录和提供审判时所必须的资料。之后,日本律师多次来中国,核实本件诉讼各受害人的事实和证据,为日后开庭做充分的准备及详细调查。
庭审现场:中国律师享“冰水待遇”
北京时间12月17日中午(日本当地时间下午1时),准时开庭。原告的律师以尾山宏为团长的9人参加了法庭事实调查的活动;而由3名法务省代表和两名律师组成的5人团则代表被告日本政府参加法庭事实调查活动。法庭由3人组成。能够容纳40人左右的旁听席坐满了各界人士。
苏律师是以证人身份参加的诉讼,他坐在了法庭的中间位置。进入法庭调查阶段后,原告方得位律师进行了长达3个半小时的询问。在确定被告方没有问题向证人询问后,法官向苏律师提出了两个问题之后休庭。
苏律师告诉记者:“庭审中,法庭的书记官非服务人员打电话,给我送来了两次冰水,而包括法官在内的其他人员却得都没有得到这样的待遇。看得出,他们对远道而来的中国律师还是友善的。”
开庭后,苏律师与日本律师及支持会的人在法庭的休息室里对此次开庭的情况进行了分析。在苏律师看来,17日的开庭是成功的,他说:“对于此前的战后赔偿案件,法官根本就不会进行询问,也不详细看有关证据。这样看来,本案将会朝着有利于原告方的一面发展。”
受害人亲述
时间:12月20日下午
肖师傅临死前,除去脚跟部分,整个脚全部烂掉――受害人之一李臣
记者找到当时“红旗09号”清淤船上的船员、尚健在的受害人之一李臣。事隔将近30年了,而对于当年的那一幕,李臣仍然记忆犹新。
“1974年10月20日凌晨2点左右,我们正在松花江上进行清淤,清除淤泥的抽水泵突然传来“哐哐”两声巨响,卡着了东西。当打开泥泵盖之后,大家闻到一阵芥末味道和大蒜味道,里面溢出了一股黑褐色的液体。我师傅肖庆武想去检查,我考虑到师傅年岁较大,就先一步把自己的左手伸进泥泵里。结果,取出来一颗长约50厘米,直径约10厘米,重约10公斤左右的炮弹,有一个紫铜的弹袋套在怕但上,炮弹壳上还有两个浅槽,都已经被腐蚀了。”
当时船员们并不知道这是危险的毒气弹。取出之后,李臣将炮弹递给了另一船员刘振起,将炮弹拿到了上甲板。
“在此期间,我们4人都感到头晕,恶心,皮肤发痒。肖师傅当时穿的是布鞋,之后,鞋上粘有黑色液体的部分被腐化了。到了10点,我的手脚痒得难忍,一看,手上已经出现了成片红色的小水疱。到医院一看,医生也没见过,只是给我开了4片止痛片,12片硝盐片。”
到了当天下午4点,李臣手上的水疱已经发展到葡萄粒大小,并且呕吐不止,手掌也不能合拢,全身发抖。
“不得已,我又找到船长。再看看刘振起,跟我也一样。这时候船长也有点慌了。5点多,船长带我俩去佳木斯军区224医院,大夫还是无法诊断。”
当天晚上,李臣和其他船员一起乘火车回哈尔滨。
“在火车上,我手疼得很厉害,头上也起了泡,有的涨得像乒乓球一样,有的破了,不停淌出黄水。当21日早上8点左右走出哈尔滨站时,我们由于脸部严重变形引起好多人围观。我和刘振起上身几乎布满了水疱。”
单位又为他们联系了哈尔滨医科大学医院住院。
“进了医院,我还是疼痛难忍,病床的褥子都被我们自己淌出的黄水浸透了。10月22日,我们得知我们发现的炮弹里装的是由芥子气与路易氏气混合的毒剂。根据治疗方案,医院提出给我和刘振起两人的双手截肢。考虑到我们年纪太小,单位的领导不同意。医院只好让我们去别的大医院看病。就这样,23日晚我们乘飞机来到沈阳,24日住进了解放军202医院。”
“由于当时我们是国内首例发现化学武器伤及的病号,医院方面也是显得束手无策,只能用剪子来剪掉我们手上的烂肉,然后用盐水浸泡双手杀菌。就这样我们在该医院住了46天,出院时,我的手简直就像鸭蹼一样。”
李臣还告诉记者:“肖师傅临死时,他整个脚除去脚跟部分全部烂掉,他死的时候瘦的可怕,简直就是个骷髅,这也都是因为受化学武器毒害引发的后遗症。”
此后,李臣的身体一直不好,身上经常出现水疱,口腔经常糜烂,阴部以及肛门也都出现不同程度的糜烂。
时间:12月20日下午
姥姥打开屋里的灯,我眼前一片白,是不是自己瞎了?
------受害者之二仲江
牡丹江光华街桶装毒气泄露事件的受害者仲江,当时是光华街建安文化宫门口的道路拓宽工程的一个工头。
他回忆说:“1982年的7月16日晚上6点多,在离地将近2.5米的地方,我们的民工挖出了个大桶(后来一共挖出4个),桶里全是芥子气――而我们当时并不知道。”
铁桶的样子,仲江这一生都不会忘记:“足有1米高,直径0.5米左右。铁桶上面粘有泥土并已生锈。铁桶上带有3个螺母。”
仲江说:“这时候,离桶较近的一个民工开始拧螺丝。他一拧螺丝,桶里登时发出一股刺鼻的大蒜味,闻起来很恶心,我当时就想吐。”
由于带有强大压力,里面的液体立即猛烈的喷射出来,溅到周围的墙壁又反弹回来,溅到仲江的脸、脖子上。
“当时我的眼睛杀得难受,很疼,我随后被人拉了上去,马上进行清洗,但是因为除不掉。没办法,只好去了爱民医院,可医院的医务人员已经下班,只好再洗,可怎么洗也洗不掉。当晚9时多,我的面部变得滚烫,无奈,只好用湿毛巾盖住脸。晚上12点,我疼得坐立不安。我姥姥打开了屋里的灯,我睁开眼,发现眼前一片白,什么也看不见。我当时的反应就是:是不是自己瞎了?”
着急的家人,马上用自行车将
仲江送到第一人民医院,在医院上楼时,仲江开始吐脓和血,大夫看了以后,也没有看出个所以然,只好回家。次日凌晨3点钟,仲江的脸上,渐渐起泡,面积也由小变大,最后连成一片。
“等单位再次送我到医院时,已经是第二天早上8点多了。从那时起,过度疲劳的我开始变得迷迷糊糊,神志不清,脑子一会儿明白,一会儿糊涂。”
经过多次治疗,仲江还是落下了血管性以及神经性头疼的后遗症。“有了这毛病,我总是一晚上睡不了觉。另外,背部以及腿部神经也不时疼痛,有时连续疼痛得连起码的生活自理能力都没有。”
律师观望进展
时间:2001年12月21日下午
苏向祥律师回国后,记者再次联系了他。苏向祥告诉记者,经过中日律师的不懈努力,法院终于同意从现在起,可以进入询问证人和原告人的阶段了。从而使这一案件取得了阶段性胜利。这使得受害者们有机会亲自到东京地方法院向法官和被告陈述受害过程,面对面地揭露侵华日军的暴行。
对于整个案件,苏向祥都是持“慎重的乐观”态度。
苏向祥说:“无论如何,我们的第一个目标已经达到――将侵华日军遗弃在华的化学武器使平民百姓受伤害一事,面对面地向日本政府进行了控诉。受害者终于获得了说话的权利了。通过我们的一系列活动让日本国民知道,在和平时期,无辜的中国百姓的生命、财产还在受到战争遗留的化学武器的伤害。我们想给健忘的日本政客提个醒,这个问题还没有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