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众议院13日表决通过了关于修宪的《国民投票法》。据说,几乎可以肯定该法案在下月的参议院表决中也将获得通过。日本宪法规定,关于修宪问题,需要参众两院三分之二以上议员赞成并发起国民投票。
但由于日本一直未制定《国民投票法》,实际上不可能发起国民投票。此次既已通过《国民投票法》,日本也就奠定了修改和平宪法的法律基础。法案在众议院获得通过后,日本首相安倍晋三说:“我希望在我的任期内能够实现修宪。”
《国民投票法》规定,参众两院可以各自成立宪法调查会,从国会层面进行修宪准备,从2010年起可以对修宪案进行国民投票。联合执政党自民党和公明党已经在众议院确保了修宪发起案所需的三分之二议席,并计划在7月份的参议院选举中力争确保三分之二以上议席。
据说,从日本社会当前的氛围来看,联合执政党实现这一目标的可能性很大。换言之,日本实行60年的《和平宪法》即将退出历史舞台。
制定于1947年的现行日本宪法第九条规定,日本放弃战争、禁止拥有军事力量,在国际纷争的解决过程中不使用武力,不得拥有陆海空军队及其他战斗力,不拥有交战权。
由于这些规定,该法被称之为“和平宪法”。日本保守势力主张“该法使日本成为无势国家”,从上世纪50年代开始长期推进修宪问题。在野民主党在这个问题上的立场也与执政党基本相同。
中国实现了举世瞩目的发展,不久的将来在经济上有望超过日本,这让中国产生了很大的自信,而且作为核武器拥有国,在国防战力方面也有着优越感,因而对日本的“和平宪法修改举动”不愿意多做发言。
但对于韩国而言,恢复“军事力量和交战权的日本”已经不再是日本自我评价的“普通国家”,而是真正意义上的“非普通国家”。
更何况,安倍政权将修宪作为政权的历史使命,为此全力以赴,同时又逐一推翻了日本历届政权就参拜靖国神社、历史教科书、日军慰安妇问题所进行的道歉和承诺。
由此看来,我们可以说日本当前追求的“普通国家”其实就是结合强大的经济实力和军事力量、薄弱的历史认识和伦理认识的“非普通国家”。从现在起,韩国又多了一项需要思考的国家课题,那就是究竟应该如何看待如此“非普通”的“普通国家”日本,以及应该怎样与之相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