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年12月27日美国总统布什宣布正式批准给予中国永久性正常贸易地位。以下是布什总统的宣告书全文:
一、美国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在1980年建立了贸易关系。自此,依照每年国会批准放弃杰逊-凡尼修正案的方式中国的产品享受非歧视待遇。尽管中国一直保持对美国出口产品和投资进入中国市场的限制,但是中国和美国之间的贸易还是持续不断地在扩大。
二、1999年11月15日,美国和中国达成协议:在中国正式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之后,中国将消除或大幅度降低在中国国内的进行贸易和投资的主要壁垒。
三、2001年11月9日,依照中国贸易法案106-286号,我向美国国会提交了一份报告证明中国加入世贸的各项条款与1999年11月15日美国和中国之间达成的贸易协定完全符合。2001年11月10日,世贸组织部长级会议一致通过中国加入世贸的各项条款,批准中国成为世贸组织正式成员。中国接受全部入世条款,并与2001年12月11日正式加入世贸组织。
四、依照中国贸易法案106-286号,我在这里决定1974年的贸易法第四款第一条不再适用于中国。
因此现在,我,乔治?布什,美国总统,在美国宪法和包括但并不限于的中国贸易法案106-286号在内的法律赋予我的权利的许可范围内,宣告如下:
1)延长中国产品的非歧视待遇(即正常贸易地位待遇);
2)中国产品非歧视待遇的延长将从2002年1月1日起正式生效。
乔治?布什
2001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