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企称将服从韩法院判决 赔偿4名韩二战劳工
7月10日,劳工权益的支持者在韩国首尔高院外,其中包括韩国二战劳工。
新日铁住金18日表示,有关4名韩国人以二战期间遭强征至日本炼钢厂充当劳工为由向该公司索赔一案,公司方面表示,如果韩国最高法院维持要求赔偿判决的话,该公司将服从判决。
这是韩国法院,在战后赔偿问题上首次认定二战劳工个人索赔权不因《日韩请求权协定》失效,判决日本企业做出赔偿。
以违背韩宪法为由,重审索赔案
二战期间,上世纪40年代日本殖民统治朝鲜半岛,原告的这4名前韩国劳工,被旧日本制铁公司(新日本制铁公司前身,新日本制铁与住友金属公司合并组建新日铁住金公司,新日铁住金是日本最大的钢铁企业)强制押往日本一座钢厂从事劳动。
4人中的两名原告,曾于1997年12月在日本大阪地方法院提起索赔诉讼,但在2003年以败诉告终。
后来他们在韩国国内再次提起,韩国法院也认同日本法院判决内容,没有支持原告。但韩国最高法院去年5月认定,日本企业在殖民统治时期强征劳工违背韩国宪法,撤销原判,发回首尔高等法院重审。
“日企与政府联手实施反人类罪行”
首尔高等法院今年7月10日做出裁定,判决原告胜诉,勒令新日铁住金按照原告要求向4名前劳工赔偿4亿韩元(约合人民币221万元)。这是韩国法院在战后赔偿问题上首次勒令日本企业做出赔偿。
首尔高等法院在判决中说,新日铁住金公司与日本政府联手,为推进侵略战争和“非法”殖民朝鲜半岛,强征劳工,“实施反人类罪行”。
如拒绝支付或被扣押韩境内资产
新日铁住金不服判决向韩国最高法院提出了上诉,在最高法院做出判决之前不同意和解。理由是,该公司坚持认为,按照1965年韩日两国建交的条约《日韩请求权协定》,个人索赔是无效的。
但18日该公司也表示如果最高法院裁定我们败诉,作为一个在全球开展业务的国际企业,他们将“不得不同意赔偿”。
据日本媒体分析,如果在最高法院裁定其败诉后仍旧拒绝支付赔偿,新日铁住金在韩国境内的资产很可能被扣押。出此考虑,新日铁住金认为必须同意赔偿。而最高法院推翻原判决的可能性很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