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签名声援[日本细菌战中国受害诉讼原告团]
2002年8月27日,日本东京地方裁判所将开庭!
|
作为加害国的日本,通过自己的认真努力使过去的那段历史事实更加明了,并将其公之于众,明确承担责任,对众多的牺牲者进行谢罪,并支付赔偿金以示谢罪的诚意,是日本政府应承担的法律责任。日本政府只有承担了法律责任,才能使被害者雪恨,才能恢复人的名誉和尊严,进而取信于亚洲及世界各国人民。
|
--日本细菌战中国受害诉讼原告辩护团团长土屋公献
2001年12月26日《一审最后开庭意见书》
|
作出如此判决,应该说是历史赋予法官们的使命,这个机会具有神圣的意义,责任重大也只有被赋予这个使命的人才能完成。
|
--日本细菌战中国受害诉讼原告团团长
王选 2001年12月26日《一审最后开庭意见陈述》
|
声 援 书
|
东京地方裁判所民事第18部 敬启
我们坚决支持二战日本细菌战诉讼中国原告向贵庭提出的,就他们及他们家属的二战日本细菌战受害的申诉,强烈要求法官判决被告日本政府承认细菌战历史事实,承担其战争责任,向中国细菌战的受害者谢罪赔偿。 |
辩护团事务局:一濑律师事务所
FAX:03-3501-5565 E-MAIL:ichinose@pp.iij4u.or.jp
原告团秘书处:FAX:0579-5436667
E-MAIL:ywhebihui@163.com;wangxuan@themis.ocn.ne.jp
|
中 国 二 战 劳 工 刘 连 仁 事 件 诉 讼
请您参加谋求正义判决和全面解决的国际签名活动
|
一、刘连仁事件
刘连仁1944年被从中国大陆抓到日本,在北海道的煤矿从事奴隶劳动。战争结束之前他逃出矿山,直到1958年2月,在北海道的荒野中辗转逃亡了13年。北海道严寒的冬天,他在雪中过着穴居生活,活了下来。在此期间日本政府不仅没有对刘连仁尽救助义务,甚至要将被发现的刘连仁作为非法入境者对待。
二、东京地方法院的7.12判决和日本政府的上诉
2001年7月12日,东京地方法院对作为中国受害劳工的代表进行了长期斗争的刘连仁事件做出历史性判决,令日本政府支付2000万日元,全额满足原告要求。判决认定了二次大战中日本政府抓中国劳工、强制劳动的事实,在此基础上,全面承认了战后对刘连仁不予救助、放置不管的政府责任。但日本政府不服此判决,提出上诉。
三、谋求正义的判决和劳工问题的全面解决
7.12判决肯定的是战后赔偿责任,但其前提是战争期间抓劳工、强制劳动的违法性,断罪包含着战争期间的违法行为。因此这个判决不仅是刘连仁个人的事,而是与被抓到日本的4万中国劳工的问题相关。日本政府应该认识到,判决得到了国内外、尤其是中国民众的支持。对刘连仁,应该承认将其抓到日本和强制其劳动的事实及法律责任,表示谢罪和悼念,支付相应的赔偿金,同时应下决心全面解决抓中国劳工,强制劳动事件。
四、请参加签名活动
为了要求东京高等法院做出正义判决,同时为劳工问题的全面解决做出努力,我们要在日、中、美等国开展签名活动,请积极参加。 |
呼吁人:原告代表、刘连仁之子刘焕新
刘连仁事件律师团
中国战争受害者要求赔偿事件律师团
|
声 援 书
|
东京高等法院 第14民事部
西田美昭 庭 长 阁下
我们要求东京高等法院支持一审胜诉判决,在诉讼指挥中维护正义,做出刘连仁胜诉判决。
我们希望东京高等法院认定二战期间抓中国劳工、强迫他们从事奴隶劳动的历史事实,明确其违法性,为使日本政府下决心全面解决这一问题做出法庭的努力。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