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律师王清峰与前台籍慰安妇1日搭机赴日,2日在东京地方法院就对日诉讼案第一次出庭。王清峰对诉讼结果虽 不乐观,但表示仍要坚持努力,至少要透过控诉过程,吓阻下一代再犯类似错误,让人权保障思维前进一步。
据《中国时报》11月2日报导,两名前台籍慰安妇“小阿桃”及“小兰”代表向日本政府提出诉讼的九名慰安 妇“阿妈”,在义务律师团团长王清峰、翻译义工及妇女救援基金会两名工作人员陪同下,1日下午2时30分搭乘华航班机
赴日。2日下午1时30分在东京地院出庭说明。当天下午预定由日本义务律师团体协助下,在日本律师会馆召开公开说明会 。
前台籍慰安妇控告日本政府在二次大战期间逼迫妇女从事不正当性行为,要求日本政府做损害赔偿并公开谢罪。
2日开庭时,日本政府将委托律师出庭答辩,根据台方掌握的日方律师答辩书内容,日方认为,战争犯行依国际 公法规范,国际公法是以国家为主体,个人不得向国家求偿。针对台方要求日本依民法赔偿,日方辩称,当初军方徵召是国家
行为,不受民法拘束。针对要求国家赔偿,日方辩称,当时日本尚未制定国家赔偿法。
日方并指出,20年的法律追诉权已逾多年,并辩说旧金山和约中,有关国家已经同意不再追究日本战争期间的 犯罪行为,日本政府认为不应再对相关事件负责。
王清峰表示,目前各国家地区对日本提出有关慰安妇的诉讼共有八件。台方于7月向日本政府正式提出诉讼不久 后,菲律宾籍慰安妇诉讼遭东京法院判决败诉,台籍慰安妇的控告要胜诉有相当困难。但他们不会放弃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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