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战大事记 (1894-1945)

 
 


  

1894年(甲午年)

8月1日日本对中国宣战,甲午战争正式开始。这次战争是由于日本用武力侵占朝鲜,并于7月偷袭中国海陆军而引起的。据日本中冢明教授1994年7月22日披露,他发现的历史资料证明,甲午战争完全是经日军周密策划后发动的侵略战争。这部历史资料记载,日军拘禁朝鲜国王后,强迫他请求日军将清朝的势力赶出朝鲜半岛,然后日军以此为借口,“向清国开战”。

9月17日日本联合舰队与中国清朝北洋舰队在黄海交战,中国海军在海战中受挫。

10月26日日军在辽东半岛花园口登陆,并相继攻占大连、旅顺、营口,牛庄等地。

11月22日清政府通过美国公使向日本提出媾和。

1895年

2月日军攻占威海卫军港,北洋舰队全军覆没。

4月17日中国战败,清朝政府和日本政府在日本下关签订了《中日马关条约》。条约共11款,主要内容:(1)中国承认朝鲜完全“自主”;(2)割让台湾、澎湖列岛和辽东半岛给日本;(3)赔偿日本军费银二万万两;(4)开放沙市、重庆、苏州、杭州为对日通商口岸;(5)允许日本人在中国通商口岸城市任便投资设立工厂;(6)日本享有单方面最惠国待遇和领事裁判等特权。在这项条约上签字的清朝政府代表为李鸿章,日本政府代表为伊藤博文。

5月4日日本因俄、德、法等国的干涉,决定“放弃”辽东半岛。

11月8日清朝政府和日本政府在北京签订了《交还辽南条约》。条约规定,清朝政府以白银三千万两“赎回”辽东半岛,日本军队从辽东半岛撤出。

1896年

3月-5月日本在沙市、厦门、苏州、杭州、重庆等地相继设立领事馆。

7月21日清朝政府和日本政府签订中日通商行船条约。

1897年

3月4日清朝政府和日本政府签订苏州日本租界协议书。

5月13日清朝政府和日本政府签订杭州租界协议书。

6月30日日本在辽宁牛庄设立领事馆。

1898年

4月22日日本政府照会清朝政府,强迫清朝政府声明不割让福建予他国。24日,清朝政府复照日本政府,声明中国不割让福建予他国。

7月16日清朝政府和日本政府签订汉口日本租界协议书。

8月18日清朝政府和日本政府签订沙市日本租界协议书。

8月29日清朝政府和日本政府签订天津日本租界协议书及附属议定书。

1899年

4月28日清朝政府和日本政府签订福州日本租界协议书及其附件。

10月25日清朝政府和日本政府签订厦门日本租界协议书及其附件。

1900年

6月15日日本内阁决定向中国派遣25000名官兵,作为对义和团运动进行武装干涉的八国联军的主力。

8月14日由日本等组成的八国联军攻陷北京。

8月24日日舰“和泉号”的陆战队在厦门登陆。28日,又从台湾派两个步兵连侵占厦门。

1901年

4月3日日本在南京设立领事馆。

9月7日清朝政府与日本等11国在北京签订《辛丑条约》,同意外国军队驻扎在北京到天津、山海关沿线的12个地区,赔款白银4.5亿万两,日本从中分得3479.31万两。

9月24日清朝政府和日本政府签订重庆日本租界协议书。

1903年

1月15日清朝政府和日本政府签订中日通商行船续约。

4月24日清朝政府和日本签订扩大天津日本租界协议书。

1904年

2月8日日本突然袭击俄国在中国旅顺口的舰队。10日,日俄战争爆发。12日,清朝政府宣布对日俄战争保持中立。俄国战败,1905年9月5日签订朴茨茅斯和约。根据和约规定,俄国将辽东半岛的租惜权和“南满”铁路(长春至旅顺)的干线、支线及其沿线属地上一切特权转让给日本。

1905年

4月4日日本在长沙设立领事馆。

10月17日日本在辽阳设立关东总督府。

12月22日清朝政府和日本政府在北京签订关于东三省事宜条约。条约规定,清朝政府同意根据日俄朴茨茅斯和约将俄国在辽东半岛的租借地转让给日本,并在中国东三省增加开放城市和港口,安东和奉天之间军用铁路由日本经营,禁止修建与“满铁”平行的线路。

1906年

5月-11月日本先后在安东、奉天、广东新民设立领事馆。

11月26日日本设立“南满洲铁道公司”(简称“满铁”)。

12月5日清朝政府和日本政府签订日本归还营口的协议。营口是在日俄战争时被日本占领的。

1907年

2月9日清朝政府和日本政府签订扩大汉口日本租界协议书。

3月-11月日本先后在哈尔滨、吉林、南京、汕头、长春设立领事馆。

4月15日清朝政府和日本政府签订有关新奉(新民-奉天)和吉长(吉林-长春)铁路的协议。据此,清朝政府将以高价收买日本所营新奉铁路,并向日本借款修建吉长铁路。

5月30日清朝政府和日本政府签订有关设立大连海关协定。协定规定,由日本人任税务司长;从海路运进大连的货物,不征进口税;经旅大运往中国内地的货物,要征收进口税。

6月28日清朝政府通知日本,同意根据1905年中日关于东三省事宜条约,开放风凰城、辽阳、宁古塔、珲春、三姓、海拉尔、爱辉等7个城市。

1908年

3月13日日本就日本私运军火船第二“辰丸”号在澳门海面被清舰扣留一事,向清朝政府递交备忘录。

3月15日,清朝政府决定致歉和赔偿损失。这一事件激起广东等各地人民的不满,掀起抵制日货运动一年之久。

9月10日日本在辽阳、铁岭设立领事馆。

1909年

9月4日清朝政府与日本政府签订有关间岛问题协议,规定开放吉林省的龙井等地。 同日清朝政府与日本签订有关东三省5个问题的协定,承认日本政府在抚顺、烟台两地的采煤权;安春铁路沿线及“南满”铁路干线的矿务,由中日两国合办;承认大石桥至营口铁路为“南满”铁路支线等。

11月4日日本在吉林省龙井设立间岛总领事馆。

1910年

2月9日清朝政府和日本政府签订两国邮政关系协议。清政府承认日本政府在中国设邮局的合法性。

3月24日杭州发生与日本商人冲突事件,有7家日本商店被毁。

6月8日,清朝政府赔款白银1万两。

4月4日清朝政府和日本政府签订有关架设鸭绿江铁桥协议。

1911年

10月16日日本外相内田康哉指令日本驻清公使通知清朝政府,日本将供应付伐辛亥革命所需武器弹药。

11月25日日本天皇批准出兵干涉中国的辛亥革命。

1912年

1月中国革命政府向三井物产会社借款30万日元,购买武器。

1913年

10月5日中日双方就修建“满蒙铁路”问题交换公文。

10月6日日本政府承认中华民国。

1914年

8月15日日本政府向德国发出最后通牒,要求把中国山东省的胶州租借地无条件转让给日本。

8月17日日本铁道守备队在郑家屯附近与中国警察发生冲突,日本向该地进驻一个连的军队。

9月2日-11月7日日军先后占领了山东的龙口、潍县、青岛等地,占领胶州湾及胶济铁路全线。

1915年

1月18日日本驻华公使日置益会见袁世凯,针对中国政府要求日军撤出山东的照会,提出了秘密条款,共有5号,分为21条,即“二十一”条。其5号的主要内容有:(1)承认日本继承德国在山东享有的一切权利并加以扩大;(2)将旅顺、大连的租借期限及“南满”、安奉两铁路的期限延长为99年,承认日本在“南满”及东蒙的特权;(3)将汉冶萍公司改为中日合办,附近矿山不准公司以外的人开采;(4)中国沿海港湾岛屿不得租借或割让给他国;(5)中国政府聘用日本人充任政治、财政、军事顾问,中国警察及兵工厂由中日合办,日本在武昌、九江、南昌和潮州之间有修筑铁路权等。

5月25日袁世凯除对第5号声明“容日后协商”及第4号用命令宣布外,与日本在北京签订了《关于南满洲及东部内蒙古之条约》、《关于山东之条约》。

7月14日日本在九江、济南设立领事馆。

8月6日中日就重新设立青岛中国海关问题签订协议。

1916年

8月13日日军非法进驻郑家屯,与奉天28师发生冲突,即郑家屯事件。

1917年

2月-3月日本在赤峰、通化设立领事馆。

11月2日日、美双方就中国问题交换公文(兰辛石井协定),美国承认日本在中国的特殊利益,日本尊重美国提出的中国“门户开放”、“工商业机会均等”的原则。

11月9日,中国通知日、美两国,中国不受其协定的约束。

1918年

1月日本“满铁”开始管理吉林-长春铁路。

5月16日日本政府与段祺瑞政府签订日华陆军共同防敌军事协定,要求中国陆军与日本陆军共同向苏联后贝加尔州及黑龙州出兵,并给日军提供方便。

6月-8月日本在郑家屯、成都设立领事馆。

8月8日日驻华公使向北京段祺瑞政府提议共同向满洲里方面出兵,北京政府表示同意。

1919年

1月27日凡尔赛和会决定,由日本继承德国在山东半岛的特权。

5月4日北京学生提出“外争国权,内惩国贼”、“废除二十一条”、“抵制日货”等口号,展开声势浩大的“五四”运动。

9月9日日本内阁会议决定向北京政府的徐世昌提供财政支援。

9月29日日本在湖北宜昌设立领事馆。

1921-1928年

1921年

5月13日日内阁会议决定从山东铁路沿线撤军。

5月17日日内阁决定支援张作霖,以确保日本在满蒙的利益。

11月12日-1922年2月6日美、英、法、意、日、葡、比、荷、中等9国在华盛顿举行会议,亦称“太平洋会议”。会议共签订了7个条约和协定,主要的条约有:(1)共同镇压远东人民,首先是镇压中国人民,为此美、英、法、日签订《四国公约》;(2)争夺海上霸权,按一定比例规定海军力量的美、英、日、法、意《五国公约》;(3)根据美国的《在中国全境之商务实业机会均等”、“门户开放”的原则,共同掠夺中国的《九国公约》等。会议期间,中日签订了关于解决山东悬案协定,规定胶济铁路由中国借款赎回,胶济租借地及附近地区归还中国;开放胶州租借地为万国商埠。

1922年

1月-12月日本在芜溯、张家口、满洲里设立领事馆,在青岛设总领事馆。

1923年

1月日本和中国商定给胶济铁路证券贷款4000万日元。

3月中国驻日代理公使向日本外相提出废除二十一条,日本拒绝。中国各地相继示威游行,要求收回旅大。

6月日本水兵在长沙枪杀示威的码头工人,造成惨案。

1925年

5月15日上海日本纱厂资本家开枪打死工人顾正红,打伤十余人,成为“五卅”运动的导火线。

1926年

3月12日日本4艘驱逐舰驶入大沽口,配合直、奉军阀进攻天津,反对以冯玉祥为首的临时政府。

1927年

3月24日日、美、英、法、意等国军舰炮轰北伐军业已占领的南京,死伤两千多人,造成南京事件。

4月6日日本币原外相指令其驻华公使,通过外交谈判解决南京事件。

4月11日,日、美、英、法、意5国驻武汉领事反诬北伐军造成南京事件,要求处分肇事者,被武汉政府拒绝。

4月22日日首相田中义一发表施政演说,叫嚷对“中国共产党的活动,不能置之不理”,并指示日公使,对发动“四一二”反革命政变的蒋介石予以“道义声援”。

5月28日日政府发表出兵山东的声明。从旅顺调遣陆军约2000人到青岛。上海等地掀起反对日本侵占山东、抵制日货运动,9月,日本被迫从山东撤军。

6月27日-7月7日日本政府在东京举行东方会议。会后,日本首相田中义一于7月25日呈送日皇一个秘密奏折说:“吾人如欲征服中国,则必先征服满洲及蒙古。吾人如欲征服世界,则必先征服中国……当吾人得以统治中国全部资源之后,吾人将更能进而征服印度、南洋群岛及中小亚细亚以至欧洲”。

8月15日日本外务省政务次官森格、关东军司令官和日本驻华外交官在大连开会。决定以300万日元贷款的条件,唆使张作霖取缔排日运动。

10月13日-11月8日蒋介石访问日本。

11月5日,与田中义一首相会谈,蒋要求日本协助国民政府统一中国。 12月13日日、英派遣军舰掩护广东的李福林反动军队,镇压广州起义。

1928年

4月19日日本政府决定第二次出兵山东,并向第六师团发布动员会。2日,发表向山东再次出兵的声明。

5月3日日军向济南发动进攻,与中国军队发生冲突,日军在济南奸淫掳掠,屠杀中国军民5000多人,造成“济南惨案”,亦称“五三惨案”。同年10月,中日就此惨案举行谈判,1929年3月29日达成协议:由中日双方组成调查委员会,就地调查解决,南京政府负责保护在华日本人之生命财产安全;协定换文两个月后,日军撤出山东。

5月18日日本分别通知北平和南京当局,重申“如战争波及满洲时,为了维持治安,将采取适当的有效措施”。北京的张作霖和南京国民政府对此表示抗议。

6月4日奉系军阀张作霖在军阀混战中失利,在被迫从北京乘火车撤回东北的途中,经过京奉铁路和“南满”铁路交叉的皇姑屯车站时,被日本关东军预先埋设的炸弹炸死,是为“皇姑屯事件”。

12月29日东三省保安司令张学良决定东三省挂国民政府的青天白日旗,以示由国民政府统一中国,日本表示抗议。

1929-1933年

1929年

6月3日日本政府正式宣布承认南京国民政府。

1930年

5月6日中日关税协定正式签订。根据协定,日本仍享有优惠国待遇;中国国民政府获得关税自主权,但又规定对110种进口的日货暂不加税。

1931年

2月日本在郑州设立领事馆。

7月初日本制造万宝山惨案。日军在长春县万宝山地区强迫朝鲜侨民挖掘良田引水修坝,枪杀和逮捕当地农民。

9月18日日本关东军炸毁沈阳郊外柳条湖的“南满”铁路,反诬是中国军队干的,悍然对附近的北大营和沈阳城发动进攻,制造了“九?一八”事变。由于蒋介石采取不抵抗政策,命令东北军“绝对不得抵抗”,并撤至山海关内。19日,日军侵占沈阳。蒋介石的不抵抗政策,使日军更加得手,迅速进攻辽宁、吉林、黑龙江3省。至1932年1月,东北全境沦陷。

1932年

1月28日日本军队在上海挑起“一二八”事变(又称上海事变)。28日夜间,日军向上海闸北发动进攻。驻防上海的中国十九路军奋起反击,开始了淞沪抗战。日军遭到沉重打击,死伤万余人,4度更换司令。由于南京国民政府坚持不抵抗政策,淞沪抗战遭到破坏。3月初,日军在太仓浏河登陆,十九路军被迫撤离上海。3月24日,在美、英、法、意等国的干预下,日本与中国国民政府在上海开始停战谈判。5月5日,双方在上海签订了《上海停战协定》(又称《淞沪停战协定》)。协定规定上海为“非武装区”,中国不得在上海至安亭、昆山、苏州一带地区驻军,而日本可进驻“若干”军队。

3月9日日本制造的傀儡政权——伪“满洲国”在长春宣告成立。溥仪为“执政”,年号“大同”。10日,溥仪致函关东军司令,“委托”日军维持国防和治安、管理铁路,并聘请日本顾问。

3月13日蒋介石就伪“满洲国”的成立发表谈话说,“东北成立伪国,完全为日方一手包办。政府虽痛恨溥仪等等为傀儡,但如讨伐,即难免扩大战争,考虑结果,暂不颁讨伐令”,继续执行其不抵抗政策。

3月16日关东军司令本庄繁宣称:伪“满洲国”的“一切政令”,须经过驻地的日本军部及特务机关许可,方能实行。

1933年

3月日本和伪满政府签订“委任经营合同”,将伪满所有铁路及铁路所属全部财产,交给“满铁”。

日军攻占热河省后,大举进攻长城各口。东北军曾在长城一带抗击日军,后因蒋介石镇压抗日运动,使日军长驱进犯滦平地区,直逼平津。

5月31日中国国民政府和日本政府签订《塘沽协定》。根据协定,中国军队撤退至延庆、昌平高丽营、顺义、通州(今通县)、香河、宝抵林亭镇、宁河芦台所连之线以西以南地区,并划上述地区以北以东至长城沿线地区力非武装区,这样,中国国民政府承认日本占领东三省和热河,划绥东、察北、冀东为日军自由出入区,便利于日本进一步控制整个华北。

7月-10月中国国民政府和日本密谋联合“围剿”滦东抗日武装力量,进攻方振武、吉鸿昌率领的抗日同盟军。

10月8日-24日日本为迫使中国国民政府承认“满洲国”,派代表与中方代表在北平、南京、东京多次会谈。国民政府答应与伪满通车、通邮,并禁止一切抗日活动。

12月11日4艘日舰开入福建马江,协同蒋介石军队占领厦门,镇压李济深、蒋光鼐、蔡廷锴在福建成立的抗日中华共和国人民政府。

1934-1936年

1934年

3月1日伪满政府和日本政府就伪满实行帝政交换公文。同日,“满洲国”改称“满洲帝国”,溥仪在长春称帝,年号“康德”。

4月17日日本外务省情报部长天羽英二以对记者谈话方式发表对华政策的“非正式声明”,说日本在中国有“特殊地位”,不容许其他国家对华采取共同行动;维持“东亚和平秩序“为日本单独的权力,无须他国干涉;如果中国用以夷制夷的政策,日本唯有加以排斥,如果各国暗助中国抗击日本,日本亦不得不反对。

10月21日日本召开首相、外相、藏相、陆相、海相五相会议,决定调整日华关系,“实现日、满、华三国互助合作”,使中国放弃反日政策,根绝排日运动。

1935年

1月22日日本外相广田弘毅在国会发表演讲,说要与中国“亲善”。日驻华使节据此于29日、30日先后会见汪精卫、蒋介石。2月22日,蒋介石发表谈话,认为广田“有诚意”,表示要“制裁反日行为,以示信谊”。其后,汪精卫也表示愿以和平方式解决中日间纠纷,并派王宠惠赴日会谈。2月27日,蒋、汪联名训令严禁反日活动。

5月17日南京国民政府和日本政府宣布,双方外交关系由公使级晋升为大使级。

5月29日日本天津驻军参谋长酒井借口中国国民政府援助义勇军孙永勤部队,向国民政府提出交涉,要求掌握在华北的实际统治权,同时从东北调遣日军入关进行武力威胁。

6月9日日本华北驻屯军司令官梅津美治郎向中国国民政府军事委员会北平分会代理委员长何应钦正式提出备忘录(日文为觉书),限3日答复。

7月6日何应钦在与日方秘密会谈后,复函梅津表示接受全部条件,通称《何梅协定》。根据协定,中国在河北和察哈尔的主权大部丧失,禁止中国人民进行抗日活动。

10月-12月日本制造“华北事变”。10月22月,日本在河北香河指使汉奸暴动,占据县城。11月7日,策动宋哲元等进行“华北五省自治运动”。11月25日,策动殷汝耕等汉奸在通州成立冀东“防共自治政府”宣布脱离南京政府。12月18日,南京国民政府不顾全国人民的反对,反而指派宋哲元等成立“冀察政务委员会”,由宋哲元任会长,以适应日本关于“华北政权特殊化”的要求。

1936年

1月21日日本广田弘毅外相发表对华三原则的演说,这三原则为:“日中提携、承认满洲国、共同防共”。

5月6日日本和伪冀察政委会秘密签订华北防共协定”。协定规定。中国军队不得进驻冀察两省,日军驻扎华北铁路沿线,日本派人担任伪军的政治和军事顾问。

5月12日在关东军的支持下,以锡林郭勒盟副盟长德穆楚克栋鲁普(德王)为首的内蒙少数上层分子,成立伪蒙古军政府。

11月23日绥远驻军傅作义等部奋起抗击侵犯绥远省东北区的日本侵略军,收复百灵届(今内蒙古自治区达尔罕茂明安联合旗),这一事件被称为“绥远事件”。

12月12日西安事变在中共中央的努力调停下和平懈决,中国抗日民族统一战线初步形成。17日,关东军发表声明,要求南京国民政府实行反共防共政策。同日,日本外相声称,南京国民政府“如与张学良、杨虎城妥协,日本政府不能置之不理”。

1937-1938年

1937年

4月6日日本外相、藏相、陆相、海相决定“对华政策”和“华北问题指导方针”主要内容是使南京政府逐步放弃容共。依赖欧美的政策,促其接近日本,特别是在华北主动协助实现“日、满、华合作”。

7月7日日军悍然炮攻宛平城和进攻城外的卢沟桥,挑起卢沟桥事变。即“七七”事变。在全国人民抗日浪潮的影响下,当地中国驻军第29军奋起抗战。从此,中国人民展开了全面抗战。

7月8日中共中央向全国发表了号召抗战的宣言。

7月19日蒋介石在庐山举行军事委员会会议,决定对日作战。

7月28日日军开始对华北发动全面进攻。宋哲元等退出北平,日军侵占北平。

8月13日日本以8月9日日本官兵2人在上海虹桥军用机场被击毙一事为借口,出动大批海陆军和飞机进攻上海,是为“八一三”事变。上海守军在上海人民积极支援下奋起抵抗。这一事件还严重威胁到英美帝国主义的利益和蒋介石的统治,国民政府被迫实行抗战。

8月15日日本政府发表严惩南京政府的声明。日本海军首次出动飞机轰炸南京。

8月15日中国政府颁布对日抗战总动员令。

8月25日中共中央公布“抗日救国十大纲领”。

9月5日日本海军发表封锁全中国沿岸宣言。

9月25日八路军第115师在平型关与日军板垣师团4000余人作战,歼灭日军三千多人,俘战一千多人,缴获大量武器和军用品,是为“平型关战役”。这一胜利打击了日军的气焰。

11月11日日军攻占上海。

12月13日日军侵占南京,在南京进行大屠杀,被杀害者达三十万人之多。

1938年

1月16日日本近卫文磨首相发表“不以国民政府为对手”的对华声明(第一次近卫声明)。声明说,“帝国政府今后不以国民政府为对手,而期望真能与帝国合作之中国新政权之建立与发展,并将与此新政权调整两国邦交”。

3月下旬日军第10师团向台几庄发动进攻。4月3日,中国军队以40万优势兵力,包围进攻台几庄之敌,并击退由临沂增援之敌第5师团一部,至4月6日,取得了歼灭日军两万余人的胜利。

3月28日在日本扶植下,“中华民国维新政府”在南京成立,梁鸿志为“行政院长”。

6月24日日本召开首相、外相、藏相、陆相、海相五相会议,决定“解决中国问题的指导方针”:集中国力直接解决“支那事变”,“在本年内实现战争目的”。

10月21日日军占领广东。

10月27日日军占领武汉三镇。

11月3日日本近卫文(上麻下吕)首相发表“建设东亚新秩序”的声明(第二次近卫声明)。

11月20日高崇武、梅思平同日本影佐大校在上海签订以反共卖国为内容的“日华协议记录”。协议规定,日本政府将此“协议记录”发表后,汪精卫等人应立即同蒋介石断绝关系,并声明为建设东亚新秩序实现日华合作和执行反共政策,在适当时机建立新政府。

11月26日日军占领深圳。

12月18日汪精卫从重庆逃到河内。20日,汪在河内发表声明向日本投降。

12月22日日本近卫首相发表“近卫三原则声明(第三次近卫声明)”,强调要以武力“扫荡”抗日的国民政府,同时要和“具有卓识的人士合作,向建设东亚新秩序而迈进”。

1939-1944年

1939年

2月10日日军在海南岛登陆。

5月31日汪精卫到达日本。在日期间,与日本首相平沼骐一郎和陆军、海军、外务、大藏等大臣举行会谈,汪在会谈中表示将“号召国民党及其他各党派和无党派同志,设想在南京成立推行和平方针的国民政府”。

6月6日日本“五相”(首相、外相、藏相、陆相、海相)会议决定成立“中国新中央政府”的方针。同时策动蒋介石投降,说蒋介石“亦可参加新政府”。

9月20日日本大本营命令设立“支那派遣军”总司令部,西尾寿造大将任总司令。

1940年

3月12日汪精卫在上海发表“和平建国宣言”,要求蒋介石参加汪伪政府。

3月30日汪伪政府由上海迁都南京,汪精卫任代理主席。

7月7日中共中央发表宣言,指出投降危机空前严重,要求国民党必须取消反共政策,并宣布八路军,新四军正抗击着在华日军的半数以上。八路军总部公布:3年来八路军收复县城150座,毙、伤、俘日伪军40万人。

8月20日-12月5日八路军出动115个团,共40万兵力同时向华北地区日军出击,与日军20万人交战。在这连续3个半月的“百团大战”中,八路军进行大小战斗1824次,攻克敌人据点293个,歼灭日伪军4.6万人。

11月30日日本与汪伪政府在南京签订“日华基本关系条约”及条约的附属议书。条约共9条,其内容有:日汪共同防共;同意日本军队驻扎华北一带;共同开发国防资源并向日本提供方便条件;日本废除在华治外法权和放弃租界,中国开放本国领土供日本人居住和营业等等。

同日日本政府发表关于“日华基本关系条约”和“日、满、华(汪伪)共同宣言”的公报,宣布正式承认汪伪政府。

1941年

6月16日汪精卫抵达日本访问。24日与日本近卫首相会谈。

8月冈村宁次任日军华北方面军总司令,集中13万以上兵力进犯晋察冀抗日根据地,5000群众被杀,15刀间房屋被烧,5000万斤粮食被焚。当地军民奋起抗敌,至10月,日军全部被驱逐出晋察冀。

12月8日日本海空军偷袭珍珠港。9日,美国对日宣战。中届国民政府也对日、德、意宣战。

12月25日日本占领香港。

1942年

1月1日苏、美、英、中等26国在华盛顿签订“联合国”宣言,声明全力与德、意、日法西斯作战,决不与德、日单独媾和。

12月20日汪精卫再次访问日本。

1943年

1月9日日、汪在南京签署关于日汪共同把“大东亚”战争进行到底的联合宣言。当天汪伪政府向美、英宣战。

7月31日日、汪在南京签署关于日本侨民赋税问题的“日华条约”。条约规定,日本国民在中国领土上应遵守有关赋税的法令;日本国民在任何情况下,也不能受到低于中国国民的待遇。

10月日军3万人进犯冀鲁豫解放区,被我粉碎,敌伪5000人被毙或被俘。 冈村宁次采用“铁篦式的三层阵的新战术”扫荡晋东南抗日根据地,惨杀我群众5000人。

10月30日日汪在南京签订新的“同盟条约”,强调双方为“建设大东亚”和确保其稳定而互相合作。

11月5日"大东亚会议”在东京举行。参加者有日本、伪满、汪伪以及在日军占领下的菲律宾、泰国、缅甸等的代表。

6日,发表了“大东亚共同宣言”,鼓吹“大东亚各国互相合作,把大东亚战争进行到底”。

12月阎锡山的代表与日军在太原签订秘密协定,其内容有:(一)日本将沁源等13个县让给阎军驻防;(二)阎可派人在伪军中充任要职;(三)各交通要道和重要据点由日军驻防,由阎负责清剿共军;(四)剿共之后的地区由阎接管。

1944年

11月10日汪精卫在日本逝世,陈公博任伪代理主席。

11月13日日本最高战争指导会议通过”关于对重庆开展政治工作”的方案,以加强对蒋介石的诱降。

1945年

2月11日苏、美、英三国首脑签订《雅尔塔协定》,确定在德国投降及欧洲战争结束后两个月或三个月内苏联将参加同盟国方面对日作战。

7月17日-8月12日中、美、英三国首脑举行波茨坦会谈。

7月26日发表《波茨坦公告》,促令日本投降。

8月9日毛主席发表《对日寇的最后一成》的文章。

8月10日日政府发出乞降照会,宣布准备接受《波茨坦公告》。

8月15日日本接受《波茨坦公告》,宣布无条件投降。

8月16日日本天皇向日军发出停战令。

9月2日日本在投降书上签字。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

9月9日何应钦代表中国政府接受冈村宁次代表侵华日军签署的日军投降书。

10月17日中国军队进驻台湾省。

10月25日日本第十方面军司令官兼台湾总督安藤利吉向中国方面投降。被日本侵占50年之久的台澎诸岛,从此在法律上和事实上重新回到了祖国的怀抱。

12月23日蒋介石在南京接见日军降将冈村宁次。

12月27日苏、美、英三国外长莫斯科会议决定成立包括中国参加的远东委员会和盟国对日管制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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